2011年国税局作风建设工作调研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1/3/24

2011年国税局作风建设工作调研第2页

监督机制、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现“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保障明显改善,执法素质显着提高”的目标,确保税法得到普遍、公正、准确、有效的实施,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体现,保证执法公正公平。四是要加强民主监督。要建立重大税务决策事项集体审议、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行政强制办法等制度。完善税收执法中的回避、告知、听证等制度。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减免税和缓税审批管理。健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推进全方位的依法行政,做到人人有权必有责、人人用权受监督,以此切实打造法治型国税干部队伍。

四、以优化服务为目标,构建和谐型国税.当前国税机关职能正在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并重型转变,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税务机关应当随之树立新的纳税服务观念,把公正执法视为最好的服务,要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基础,要千方百计地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实现征纳和谐,打造和谐国税。http://nayishi.com

围绕优化服务的目标,当前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即正确处理好保障国家税收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关系,要将规范办税、依法服务作为实现二者有机统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改进服务,促进税务工作管理规范化、税收征管科学化、税收执法标准化和机关工作制度化,二是要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服务纳税人的关系,要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人遵从从满足纳税人需求着手,着力打造“阳光税务”,实行公开办税,增强行政透明度,如在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政的广度和深度;如在政策法规的执行中要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进一步放大审批职能,解决好政策环境相对过严、行政管理过于刚性等问题,在不突破法律、政策底线的前提下,改进行政执法的方式,杜绝“摧残式执法”,提倡“保护型执法”和“疏导型执法”三是要大力实施服务创新工程。要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创新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服务手段,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水平质量与效率。

当前,优化纳税服务的重点应该放在继续搞好标准化服务厅建设,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办税程序和舒适优美的纳税环境。同时继续完善“一窗式”服务模式和规范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以进一步拓展办税方式,减少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减轻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同时要大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形成内外监督网络体系。基本途径是开展“征纳面对面述职述廉测评”活动,向纳税人汇报依法行政和廉洁从税的情况;开展领导干部深入到纳税户向纳税人征求意见的心贴心交流活动;开展无记名税收执法和廉政执法意见反馈卡的普查活动;推行阳光稽查、公开办税等等,实现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对税收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营造和谐的征纳环境,打造和谐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