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发展专题调查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0
区教育发展专题调查报告第2页
岭走十几里山路;有的骑单车上学,路上又有安全隐患,学生家长为此担惊受怕。三、建议及对策1、科学制定教育发展规划。要协调好城乡教育的发展,统筹幼教、普教、职教、高等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建立长期有效的贫困学生救助机制。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助学金,继续开展“9.8”助教日活动,并通过建立以区、乡镇政府为主、学校积极配合的义务教育“双线”保学控流责任制,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二是启动第二轮中小学布局调整。按照“相对集中、方便入学、改善条件、确保质量、提高效益”的原则,继续调整好中小学校布局。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基本合格的寄宿制初中、一所基本合格的寄宿制小学或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到全区中小学力争调减到230所。三是继续搞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危改资金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持十年不变。四是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农村中小学共享教育资源库,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相统筹。五是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教育步伐。要以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建设与发展,农村高中向城镇集中。力争到,普高均衡发展,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例达85%以上。2、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在“教育20条”规定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要全面推行四项制度,进一步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对学校实行挂牌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对学校的检查与收费,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原则上对农村学校实行零收费制度。二是实行首查不罚制度。职能部门在第一次清查出学校存在的问题时,要指导纠正,明确整改期限,不应动辄罚款。三是实行罚款集中制度。职能部门对学校的罚款,应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全额纳入教育捐赠中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维护学校周边环境责任的部门,如果工作不作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到学校实施三乱行为的要追究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公开曝光。3、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一是正确舆论导向。民办教育在我区以强大的生命力迅速发展壮大,充分说明了民办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及工作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细则,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努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二是提供发展平台。公、民办教育放在同一个平台上开展竞争,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共同提高。民办学校在征用土地、报建项目、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环境保护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在业务指导、教研活动、教师管理、表彰奖励及评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统筹管理,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可纳入本地划片招生范围,也可以实行单独招生;高中阶段的民办学校要列入本地划片招生计划,并统筹安排招生;允许公、民办学校的教师在经过批准后双向流动;民办学校的学生在考试、升学和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学生平等的权利。三是切实规范管理。目前,民办教育正处于上升时期,同时也处于对民办教育管理十分薄弱的时期,一旦管理失衡,各种隐性问题和矛盾将会暴露出来,政府会由此承担无限责任。政府及工作部门应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统一管理范畴,进一步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学校办学行为;出台民办学校设置审批规定,从硬件、师资等方面规范并提高民办学校设置条件,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档次。4、搞活教师用人管理机制。一是深化教育内部体制改革。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一律试行公开竞聘,形成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变革机制,裁减人员,充实教育教学第一线,构建一种“核编定岗、全员竞岗、优岗优酬”的激励机制。二是依法落实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教师工作、学校自主进行教师管理的体制。认真落实湘发[]5号文件规定,县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数额内,依法负责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整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职能。三是建立健全学校在用人上的自我约束和调节机制。在继续完善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教职工全员竞争聘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以校按编制实行经费总额包干的办法,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解决结构性矛盾和人员分流问题。四是建立教师补充机制。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每学年度对学校教师以及学生增减情况进行核查,拟定年度进人计划,建立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当前要严格落实常教发[]51号文件精神,为乡镇中心小学补充英语和信息技术课程专业教师。力争通过2至3年的努力,新补充一批高中教师和中、小学紧缺学科的教师,使教师队伍结构有较大改观。5、巩固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投入的“四保”,即“保工资、保入学、保安全、保运转”。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落实好新增的教育经费,与城市教育费附加一道,专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乡镇政府也应主动承担责任,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二是建立完善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力争做到教师工资足额预算,不留缺口,确保教师基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建立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区(县)一级财政应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至少按小学生每年人平10元、中学生每年人平15元的标准落实和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四是建立化解学校债务的有效机制。“两基”达标所形成的债务未剥离的,应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剥离,将其纳入政府消赤减债的整体规划,统筹偿还,优先解决。6、把江南城区教育纳入市“三区一体化”建设规划。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武陵区、区、德山开发区在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等方面“三区一体化”的要求。近几年来,“三区一体化”建设在城市规划、创建等方面已经迈出坚实的步子,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对江南城区教育的投入明显滞后,合不上“三区一体化”建设步伐。市里应加大对江南城区教育的投入,合理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解决江南城区规模不断扩大与学校严重不足,学生就近入学难的问题,解决城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与现在校园面积狭小、班额偏大的矛盾。对于教育费附加,市里每年给武陵区按一定比例分成以外,还给武陵区增拨400万元,给德山开发区增拨100万元,而江南城区为零,江南城区享受一定比例的市城市教育费附加也在法理情理之中。鉴于此,市委、市政府应将江南城区的教育发展纳入“三区一体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给江南城区学校一定的城市教育费附加,每年拨付300万元用于学校改造;同时,市里应直接在江南城区建设一所义务制初中学校并纳入市直学校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