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统战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5

市县统战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第2页

是加强统战工作力量。县级统战部要落实市委11号文件要求,内设三个股室,且保证要有专职干部,统战系统各单位的编制数必须体现工作量,保证工作能有效开展。乡镇都要配备专兼职统战委员,重点乡镇要配备统战干事,漳平、新罗要在村级配备村级统战委员或统战工作联络员,健全必要的工作队伍网络。二是加大统战工作经费投入。统战工作是特殊的政治工作,在当前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独特的作用和优势,“政府支持”要在经费上充分体现出来。建议全市各县(市、区)财政预算除正常工作经费项目外,明确设立“统战专项经费”或“政治特需费”,乡镇也要设立统战专项经费,有民主党派的地方要专门安排工作经费,保证统战工作开展

3、理顺协调机制,整合力量资源

要在工作实践中树立开展“集约型”统战工作的实践理念。县级统战工作在各单位人员、经费、条件都较为有限的情况下,要明确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力量资源。建议:县级统战系统明确其成员单位为:统战部、台办、侨办、工商联、侨联、民族**局;统战部设立部务会议,将各成员单位的党员主要领导吸收为部会会议成员,实现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共同行动;统战部负责管理各单位的干部,负责推荐、考核后备干部,与组织部共同做好统战系统单位领导人选的考核、考察;在工作实践中,整个系统的工作力量可以整合使用,在统分结合的原则下,保证重要任务、重大活动的开展落实;统战系统建立党委或党支、实现机关工作一体化管理;统战系统各块工作资源共享,各领域工作由统战部牵头协调,共同开展各领域工作,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4、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活力。

一要加强学习培训。要建立统战干部学习培训机制,党外干部学习培训机制,保证统战干部队伍的理论、业务知识能不断提高、充实,建议明确:统战干部5年至少参加1次为期半个月以上的系统学习,党外后备干部每3年至少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政策理论培训班学习1次以上。二要加强统战干部选拔交流力度。要探索建立统战系统内部干部交流机制,统战干部赴沿海先进地区统战部门挂职交流机制,统战干部赴基层、企业挂职锻炼机制,统战系统干部5年内交流达到25%以上,县乡党委要重视优秀统战干部的选拔重用,进一步增强统战干部的工作信心和工作积极性。三要加强党外干部工作。要加强培养选拔,建立常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在各有关组织、团体、班子配备中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党外比例要求。新的市委决定对此作出刚性的表述,并明确督查措施。

5、强化探索创新,不断与时俱进。

要随着形势的发展,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创新,在相关的政策中,给予明确并预留必要的政策空间。对于基层的创新做法,在实践中成就后,要及时上升为相应领域的制度或政策,为此,上级要加强调研、总结、提炼。对于一些过去的政策,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中,也应及时、调整、充实、完善,如:统战部的职能,在建立协调机制、常委任部长后,应有所强化;统战工作目标任务在服务发展、服务党的执政能力、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等新要求面前,也应给予必要的充实;乡镇统战委员的配备,并不一定要强调专职,而要着眼工作实际,把统战工作与总体工作一并考量,探索统战委员兼分管企业副乡镇长、重点乡镇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等新的做法;又如统战工作机制体系建设滞后,要大胆思维、大胆设想,积极实践,及时总结,稳步推进。总之,统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工作对象、新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党对统战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与时俱进是统战工作不断前进的必然选择,也是新时期指导加强统战工作的决定文件必须体现的思想主旨。

6、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

宣传教育方面:要建立县乡统战工作宣传制度,从制度的高度、力度改变过去长期的宣传不力、不到位的现象,进一步明确统战宣传的内容、承担部门、宣传对象、宣传方式,统战部与宣传部要密切配合,扎实、具体地开展好县、乡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统战宣传队伍建设,切实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督促检查方面:一是建立统战政策督查机制,基层强烈建议:新市委决定要对文件的落实定下检查机制,每二年检查一次,明确相应的督查机制、督查部门、督查措施,并纳入大党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统战政策落实反馈机制。应明确:乡镇统战委员负责定期向乡镇党委和县委统战部报告反馈统战政策落实情况,县委统战部负责定期向县委和市委统战部报告反馈统战政策落实情况,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