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系统践行发展观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1/1/28

县教育系统践行发展观调研报告

根据凤庆县教育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教育局计财项目调研小组结合我县当前的教育形势和我省关于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的总体要求,在杨副局长的带领下,深入到各乡镇学校,广泛开展校点撤并和校舍规划调研工作,认真听取了乡镇党委政府,督学办负责人,学校领导,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建议,把深入开展教育调研和深化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我县未来教育事业发展的形势,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我县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工作, 按照省“普通初高中办到县(市、区)及乡(镇),小学办到乡(镇)、学区或村委会,幼儿园和学前班办到乡(镇)或村”的基本要求,重点对我县的中学校点布局调整工作作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结合我县中学发展和高中教育普及的需要,写出了教育局计财项目调研小组对我县中学校舍建设总体规划的调研报告,以供县委政府决策参考.

一、凤庆县社会经济现状

凤庆县地处云南省西南部,临沧市西北部,东与大理州巍山县、南涧县相连,南与云县毗邻,西与永德县交界,北与保山市昌宁县接壤。国土总面积3451平方公里,其中98%是山区。县城距昆明550公里,距临沧市政府所在地110公里。全县辖13个乡(镇),183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委会。县内居住着汉、彝、白、苗等23种民族,总人口45万人。,县内生产总值实现22.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3亿元,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亿元,全年财政支出6.78亿元,其中教育支出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01元,现仍为国家扶持的重点县。

二、凤庆县教育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凤庆县委、政府秉承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作为破解凤庆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一个根本办法,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各级各类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全县于1996年实现基本普及六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普及实验教学的目标,基本完成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学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536所,其中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21所,小学508所(其中完小165所,村小124所,一师一校219个),幼儿园2所,职业中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全县有教职工4251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65440人,其中幼儿园6520人(含学前班5590人)、小学生34406人、初中生18371人、高中生3533人、进修学校和职高中专生2610人。小学入学率达99.53%,小学辍学率为0.83%,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3.01%,辍学率为0.9%,高中阶段入学率为31%。全县学校总占地面积17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其中:中学12.8万平方米,并且有危房1.3万平方米。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小学校点分散,点多面广,难以形成规模化办学,导致教师编制紧缺,教育教学质量难以提高。二是大部分中小学校园占地和校舍面积严重不足,特别是功能用房面积不足。三是现有校舍中,砖、土、木结构比例居多,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比例较少,危房存量较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四是各中学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率不达标,信息技术及远程教育发展滞后,学校教学手段落后,严重制约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切实践行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校舍安全建设工程”,努力实施“农村初中工程”,进一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竭力创建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为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基本要求,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创造条件,为科学决策和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做好必要准备。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地应综合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人口变化、经济条件和教育基础等因素,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事业发展等的要求,对全县中小学进行统筹规划,突破乡镇、村组行政区划的局限,实现基础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普通初高中办到县(市、区)及乡(镇),小学办到乡(镇)、学区或村委会,幼儿园和学前班办到乡(镇)或村”的基本工作思路,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力争用六年左右的时间撤并规模小的初级中学和初中办学点,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完成初级中学布局调整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规划工作。使新建、改扩建的初级中学既能适应当前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的需要,又能适应当地基础教育未来发展的需要。

2.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此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规划务必要全面、宏观、长远。对纳入规划范围的学校校舍建设,严格按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2号)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9号)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一次规划,所有功能用房齐备,规划不留缺口。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整个建设规划项目库中直接进行筛选,对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划将紧随其后,追加进入项目规划库,真正实现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建设规划以“县”为单位进行全面、宏观、长远、科学、合理规划。

3.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地在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规划时,必须整合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资源,对于校舍面积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国家标准、但存在结构性短缺矛盾的,首先应进行办学资源整合,鼓励通过调整、改造部分富余校舍,解决不同类别校舍相对不足的问题。同时,总体规划的编制要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工程”(危改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二期)、“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等国家工程项目的建设规划相衔接,以达到整合各国家专项工程和项目资金,实现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的目的。

4、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根据我县布局调整规划,原则上一个乡镇只办好一所中学,避免重复投资,切实提高办学效益。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以师生为本,以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及教学配套设施设备为重点,做到科学、规范。

5、因地制宜、确保安全。全县中学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各学校所在地的地形、地貌等特点,确保校舍安全。同时要结合学校所处区域民族风俗特点、城乡规划要求,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五、中学布局调整规划情况

根据省厅的布局调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工作已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县的郭大寨乡、营盘镇、三岔河镇、雪山镇、诗礼乡、新华乡、腰街乡7个乡镇当前的布局就是一个乡镇一所中学,已符合省厅的学校布局要求。

(二)由于凤山镇是凤庆县县政府所在地的镇,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多,所以需要设3所中学。大寺乡、勐佑镇、洛党镇3个乡镇由于地理分布较散,人口居住不集中,所以每个乡镇必须设3个中学,否则难以巩固“普九”成果。鲁史镇是由原鲁史镇和原永新乡合并而成,鲁史中学是一个完全中学,承担着澜沧江以北诗礼乡、新华乡、鲁史镇三个乡镇的高中教育任务,所以设立了鲁史中学和永新中学两所中学。小湾镇由于是电力开发区,外地人口入住比较多,所以设立小湾中学和马街中学两所中学。

总之,全县在共有24所中学,并且中学布局已相对合理,所以在进行校舍建设规划时,就按现有的24所中学进行规划。由于我县是一个人口大县,高中办学规模较小,为扩大高中招生规模,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从“十一五”开始,我县高中教育主要是“做强凤一中,建设县二中,规划县三中,巩固鲁史中学”的精神要求,并结合学校建设规划的要求,本次规划将平村中学列入完中进行规划,由于在规划时无法将高中和初中的校舍分开,就按生均面积进行一次性规划。(学校分布规划图和现状图附后)

六、中学校舍规划的具体情况

(一)办学规模规划情况

根据0---18周岁人口及近五年的教育统计数据,结合移民搬迁和小湾电站建设情况,全县24所中学在校学生数规划情况分别是:诗礼中学: 1200人;新华中学: 1000人;鲁史中学:高初中1200人(高中、初中);永新中学: 500人;大寺中学:450人;大河中学:450人;平河中学:400人;;小湾中学:500人;马街中学:650人;腰街中学:500人;大兴中学:500人;象贤中学:500人;洛党中学:600人;凤庆二中:3000人(高中、初中);平村中学:2400人(高中、初中);青树中学:600人;凤庆一中:4800人;习谦中学:600人;勐佑中学:1000人;德思里中学:500人;营盘中学:1800人;郭大寨中学:900人;三岔河中学:1200人;雪山中学1200人。

(二)校舍建设规划

根据《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9号)的有指标,确保各种功能教室、宿舍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基本要求,对全县24所中学进行了统一规划,使各中学目标年校舍达到如下情况:

青树中学:建筑面积9278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3920平方米、生活用房4803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555平方米;

平村中学:建筑面积37442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14007平方米、生活用房21564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871平方米;

凤庆一中:建筑面积67968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28022平方米、生活用房36207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3739平方米;

凤庆二中:建筑面积37254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13998平方米、生活用房21206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2050平方米;

鲁史中学:建筑面积17686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7007平方米、生活用房9774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905平方米;

永新中学:建筑面积8359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3549平方米、生活用房4345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465平方米;

马街中学:建筑面积10413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4312平方米、生活用房5507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594平方米;

小湾中学:建筑面积8369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3549平方米、生活用房4359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461平方米;

营盘中学:建筑面积25903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10507平方米、生活用房13992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404平方米;

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