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土地流转的调查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7

对村土地流转的调查第2页

体的做法上,为避违反政策之嫌,应适当变通。这种做法在浙江、江苏、福建等土地流转起步较早、规模较大的地区较为常见。如浙江绍兴柯桥镇为了强调“返租倒包”是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违反国家政策,对这种流转方式的做法是“土地信托”,即群众委托乡镇、村流转土地,乡镇、村级集体组织发挥的是中介作用,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对基本农田种果树的情况,只要群众自愿、又未改变土地的农业(指广义的农业)用途,应予默认。二是在稻田流转的起步阶段,制定相关政策进行扶持,以化解风险。建议由县里统一筹集部分资金,健全风险承担机制,减轻乡村基层组织的压力。同时,也可与商业保险公司协商,开设新的险种,用投保的形式化解经营风险,保护农民的利益。三是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由县经管部门统一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对合同条款的约定予以明确规定。如对租赁物租金的约定可采用实物折价的形式,即约定每亩稻田租金为稻谷多少斤,再随行就市,按当年稻谷的市场均价折为现金支付。

湖南桃江县委政策研究室:六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