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6

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第2页

织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督管理,不能事无巨细,应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一是制度管理监督,包括促其建立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人事、工资和保险等制度,并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财务管理监督,要重点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情况、分配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以此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三是民主管理监督,通过民主管理监督,促使其按照合作组织章程,充分行使社员的权力,参与民主管理。四是强化监督措施,指导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应依照法律和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健康发展。
(四)突出地方特色,力求加快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蔬菜、畜牧、棉纺织等优势产业为目标,以建立专业化乡镇、专业化村庄、专业化农户为重点,以全面发展、纵深服务、规范运作、延伸层次为主攻方向,以创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股份合作社、中介服务组织及信用联合体为主要模式,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一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能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经济、优势资源等,领头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要鼓励支持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能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阵地、有证照、有章程、有印章、有制度、有股份成员的“八有”标准,对现有的6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范提高,增强带动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现有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挂靠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有龙头依靠,下有基地农户,把服务推向纵深,推向加工、销售行业,提高安全系数,增强整体实力。三是县、乡(镇)两级的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畜牧、农机、供销等部门,要立足自身业务特点,结合机构改革,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品牌戏,组织单位人员创办服务型、科技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四是乡镇、村基层政权组织要针对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积极创建治安协会、护路护林协会、劳务输出协会、水利协会、农机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