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某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1年上半年某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1年上半年某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1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价格总水平这一首要任务,突出价格监管重点,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不断提高价格监管水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2011年1—6月,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8件,价格违法总金额318.214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393.350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25.5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53.695万元,罚款金额14.095万元,上缴财政金额367.790万元。
一、2011年上半年海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开展价格专项重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在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物价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了直接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下查一级等检查工作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涉农、医疗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1、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农资、农民建房、交通运输、检验检疫、医药、农村水电、农机、教育、婚姻计生等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有关涉农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据不完全统计,3月至5月,全省共组织 42个检查组,参加检查人员150人,先后对国土、建设、房产、海洋与渔业、卫生防疫、水务、农机、教育等248个涉农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7件,涉及违法所得金额304.31万元。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检查,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海口市重点对农村中小学教育、化肥等农资、畜牧检验检疫、婚姻登记等进行检查;琼海县重点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检查。澄迈、乐东重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进行检查;昌江县重点对农用拖拉机收费进行检查;儋州、琼中重点对农村水电、农资等价费进行检查。
2、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此次全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由省物价、监察、纠风、卫生部门统一部署。检查范围涵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武警等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医疗卫生、疾病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重点检查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等。省物价部门直接对省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检查,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对县及乡镇一级医疗单位进行检查。省物价部门在这次全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首次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交叉检查工作方式,参加人员多、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层次较高,检查力度大,效果较为明显。目前,相关大检查工作仍在深入开展。
3、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以来,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不按明码标价和利用标价等方式搞价格欺诈的行为。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省物价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2603人次,重点检查图书、音像、软件产品、汽车配件、手机、食品、药品等经营企业和单位5275家,当场处罚4
4、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及利用各种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违规行为。在这次重点检查工作中,海口市5月份先后检查61个新建楼盘、38家房屋中介企业。琼海市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对嘉积、博鳌、官塘等房地产企业集中的地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产经营企业16家。三亚市重点检查28家房地产经营企业。琼海市物价局联合市房管局,于5—6月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对该市嘉积、博鳌、官塘等房产企业集中地区进行检查,共重点检查房产经营企业46家,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该市商品房公示率达100%。目前,相关检查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当中。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价格形势,各级物价部门紧紧围绕着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全力落实稳价政策,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1、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元旦、春节、五一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强化节日假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菜、奶、海鲜产品等重要食品价格、液化气、成品油等民用能源价格、景点门票价格、洗车停车收费,以及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海鲜食肆等经营场所明码标价情况开展了价格巡查,严肃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哄抬涨价、搭车涨价和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价格违法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春节期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870人次,车辆162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1280份,更换和发放标价签(牌)13556张(块),检查了9456家经营单位或个人,下发提醒告诫书148份,依法处罚了50家经营单位或个人,处罚金额43000元。
市县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针对节假日市场供求情况和群众反映价格热点,有效地开展市场价格检查。三亚市物价局重点检查了309家宾馆酒店、水果摊档、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交通客运、供气站(点)等,依法查处4家违规经营店辅,处罚违规金额2500元,对12家违规批发零售水果店下发了《提醒告诫书》。同时,联合工商、旅游、海洋渔业等部门,组织开展旅游景点、海鲜排档、宾馆酒店明码标价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对8家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海鲜排档经营店辅当场进行处罚5500元。同时,补发替换286块(张)海鲜品标价牌。屯昌、儋州、五指山、东方、文昌、定安、保亭、澄迈等市县在“五一”期间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当地市场价格秩序,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
为确保“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备案价格落到实处,海口、三亚、琼海、万宁、保亭等重点旅游市县要对本地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加强监管,完善客房价格备案制度,落实客房价格明码标价规定,严肃查处饭店经营者、旅行社、中介机构及个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哄抬房价及炒房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紧急开展食盐市场价格重点检查。3月16日下午起,受日本核危机污染我国海域、碘盐可防辐射等谣言的影响,我省各地出现了食盐抢购潮,不少群众盲目跟风,非理性大量购买食盐,一些不法经销商乘机哄抬价格,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社会预期,全省各级价格部门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统一部署,立即开展食盐价格监管工作,采取了价格巡查、提醒告诫、宣传引导等措施,快速、及时地平抑了这次食盐抢购风波。19日上午,全省食盐市场价格秩序恢复正常。在这次应对食盐价格突发事件中,各级物价部门反应较快,行动迅速,效果突出。省物价部门和海口市物价部门专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对海口市主要超市、商场、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各市县物价部门迅速成立检查组,第一时间内对当地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食盐经营网点等进行检查。海口市查处一起哄抬食盐价格的商贩,当场罚款1000元。保亭县发现价格违法行为6起,当场处罚3起,罚款1800元,立案查处3家。同时,各市县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违规案例,有效地震慑和教育不法经营者,为平抑食盐市场价格起到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认真解决民生价格诉求问题
健全相关价格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价格举报渠道,严格执行价格举报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落实价格举报责任制,严格日常值班纪律,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保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做到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积极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系统平台作用,坚持省、市县二级联动,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各类价格举报案件,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11年1—6月,全省物价部门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及上级交办和部门转办等渠道和途径,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2438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9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129.387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金额117.466万元,罚款11.920万元。
(四)加强价格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
上半年,各级物价部门高度重视价格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新闻、简报信息、座谈会、提醒告诫、街头设点、派发资料、悬挂横幅、市场巡查等多种形式,采取检查与宣传联动,专项检查与市场宣传互动等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加强价格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有力推进价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