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某县商务局市场科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1/8/27

2011年上半年某县商务局市场科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某县商务局市场科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推进农村市场改造升级

完成乡镇集贸市场及专业市场改扩建项目包装7个,积极申报省级、市级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和特色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改造项目6个,分别是三岔河镇紫溪园农贸市场、马街镇海界集贸市场、三岔河镇三岔子集贸市场、龙海乡新型农贸市场、活水乡活水村农贸市场、板桥镇板桥社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二)抓实“家电下乡”工程,加强“家电下乡”市场监管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和补贴对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大销售网点监管力度,我县组织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160余户,召开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建立了履约保证金制度,按销售网点的销售额分档缴纳:累计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缴保证金1000元;累计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缴保证金3000元;累计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缴保证金5000元;累计销售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缴保证金1万元。各销售网点签订《陆良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协议书》,并按制定的履约保证金缴存标准按时缴纳到指定账户。截止6月30日,全县累计备案销售网点179家,经清理整顿取消备案资格网点43个,共有116个销售网点缴存履约保证金,收缴履约保证金42.7万元,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75317件,销售金额达14962万元,补贴家电下乡产品73089件,发放补贴资金1830万元,销售量、兑付率居全市前列。

(三)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严格审核备案网点资格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落实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商发〔2011〕30号)和曲靖市商务局、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商发〔201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陆良县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联合财政、工商等部门,于6月2日组织我县家电销售规模企业召开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贯彻家电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安排部署销售网点、回收网点备案事宜,全面启动我县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按照《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要求,经严格审核,我县共备案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7个,回收网点4个(4个回收网点同时也是销售网点)。

(四)强化服务意识,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正常

组织全县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召开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会议,顺利完成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与53户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了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工作水平,做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与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联络服务,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企业和社会加油站组织油源,保障人们群众生活、生产用油供应。做好成品油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成品油月报表、市场运行监测周报表,做好成品油项目初报、成品油企业年审申报工作。2011年1-6月,全县共销售成品油35446吨,全县51座加油站点通过年审,2座加油站因长期没有经营,责令其限期整改。

(五)加大监管力度,

维护市场运行秩序

组织开展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县52家加油站、30家超市、9家生猪屠宰企业以及4家酒类生产企业的经营网点、生产生活区等重点隐患部位展开了针对性检查,保障节假日市场秩序运行安全、平稳。

与财政局牵头,联合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等部门及各乡镇商务站、财政所等站办所,开展家电下乡防止骗补专项检查,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出动车辆48台次,深入中枢镇、板桥镇、三岔河镇、召夸镇、马街镇、大莫古镇和小百户镇等7个乡镇40个村委会3个社区51个村民小组,共检查“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96个,随机抽选176家农户入户调查,检查“家电下乡”补贴产品469件,查出错误信息录入26条,收回补贴资金7382.31元,对10个销售网点进行黄牌警告,责令其进行整改,取消备案时间超过1年且无销售记录或仅有5次以下销售记录且近半年无销售记录的43个销售网点备案资格。

按照《曲靖市商务局关于在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确定了8家生猪屠宰企业、4家超市、2家配送中心、4家餐饮住宿企业、4家酒类生产企业、5家家电销售企业和中石化陆良分公司、中石油陆良分公司及2户社会加油站等40户企业为商贸系统安全监管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上报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组织局各科室人员及各乡镇商务站工作人员成立检查组,出动人员180人次,车辆65车次,对全县6个集贸市场、8个屠宰场、126户餐馆、4家酒类生产企业、35家酒类经营企业、10家超市、20家“万村千乡”农家店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家电下乡最新政策、中标产品、补贴标准宣传不到位,个别销售网点进销货台帐不健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发票使用不规范,售后服务不到位,存在违规操作。

二是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开展时间短,宣传不到位,群众政策知晓率低。

三是部分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供油渠道不稳定,在油源供应紧张的情况下,经营明显处于弱势,致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少数加油站长期没有经营和擅自扩建,未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农村集贸市场改造项目自有资金不足,融资困难,推进缓慢。

五是市场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少、经费紧、无专职执法队伍等,监管困难大。

三、下步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销售网点管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集中整治,依法严处存在虚假销售、恶意骗补、价格欺诈的销售网点,逐步调整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规范销售企业行为,督促“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要求组织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努力完善农村市场售后服务体系,加强产品售后服务建设,增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积极引导农民购买功能齐全、操作简便、价格实惠的家电下乡产品,提高农民购买产品的积极性。

二是加快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印发宣传画(单)、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对销售、回收网点的监管,建立家电回收、销售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督制度,健全与回收、销售网点的联系机制,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审核和监管家电回收、销售网点,审核销售网点家电补贴申报,建立工作档

案,掌握工作动态,监督网点做好以旧换新工作。加强与财政、工商、环保、质检、发改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络,及时跟踪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协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三是加快农村集贸市场改造工作。深入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进程,抓好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重点做好县城专业市场和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的改扩建项目,跟踪上报个市场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争取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逐步完善城乡商品市场体系。

四是继续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的联系,密切关注成品油供应情况和价格变化,做好成品油供应协调工作,做好加油站的审批、报批及监管工作。

五是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有关实施意见,继续做好酒类流通备案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发放、使用工作。

六是强化市场体系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酒类流通、二手车、茧丝绸、成品油、拍卖、典当、直销、民爆器材等特殊行业和特殊商品的清理、整顿,做好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和成品油的市场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