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劳保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8

上半年劳保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劳保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我局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以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市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突出了就业、保障、维权、服务等工作重点,取得了良好效果,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服务各项目标任务。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就业培训情况:
(1)技能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6500人,占全年目标8500人的77%。其中新增输出前培训5100人,占全年目标6400人的80%。再就业培训1125人,占全年任务人的56%。组织职业技能鉴定21次,组织鉴定人数1561人,占全年任务1380人的113%,发证1196人,占全年任务1200人的99.7%。
(2)劳务输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10400人,占全年任务1人的87%。组织劳务输出6500人,占全年目标8800人的74%。
(3)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3.51%。新增就业1965人,占全年任务4100人的48%,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1324人,占全年任务600人的221%。
2、社保扩面情况:
(1)养老保险:全县实际参保人数25362人,占全年目标26303人的96%。缴费人数7707人。“断保”人员净增续保人数295人,乡镇企业参保人数187人,农民工参保人数567人,个体私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人数1517人。
(2)医疗保险:全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741家,参保人数达32820人,占全年目标任务31000人的106%。新增参保人员4535人。
(3)工伤生育保险:全县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各25221人。新增参加工伤、生育保险276人,均占全年目标任务人的14%。实际缴费人数5570人。
(4)农村养老保险:新增投保人数为44人,全县参保人数13.89万人。
(5)失业保险:全县参保人数5.49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5.18万人的106%.
3、基金收支情况: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月人均缴费工资564元,当期共征收养老保险费4038万元,已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5453万元的74%。共追缴企业欠费185万元,完成市全年目标450万元的41.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900万元,清欠64万元,清欠率51%,基金征缴率达96%,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5%。上半年共支出养老金880万元。
(2)失业保险:征缴失业保险69.23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400万元的17%。
(3)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基金收入1864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2523万元的74%。其中统筹金收入990万元,个人帐户收入744万元,大病救助收入130万元。医疗保险支出1154万元,其中统筹金支出520万元,个人帐户支出484万元,救助金支出15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收入120万元,发生医疗费用344万元,其中两个定点医院284万元,乡镇医院及转外、居外医疗费用共60万元。
(4)工伤生育保险:收入工伤保险费3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39万元的77%,支出基金1万元;收入生育保险费3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60万元的50%,支出基金6万元。
(5)农村养老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36.6万元,占全年目标100万元的137%,支出16.8万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653人,累计补助金收入150万元(含),上半年支出19.1万元。还有约1200人将于下半年陆续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就业再就业能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1、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新增培训机构1家,全县培训机构达到32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现有场地设备,采取联办、自办、委培等多种形式,培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2700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125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24人。
2、劳务输出,扩展就业空间。5月26日开展次南北挂钩现场招聘会,进场人数多人,通过招聘会达成劳务输出意向800多人。成立外出务工人员维权中心,设立热线电话,协调司法局、各乡镇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渠道、全方位的维权服务,切实提高权益保障水平。
3、多策并举,拓宽就业渠道。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引导各类劳动力向第三产业、社区服务业转移;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为就业再就业提供政策支持;为求职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档案托管、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援助。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1、成立了养老保险扩面小组。为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我局成立了养老保险扩面小组,及时向县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请示批复,在全年对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印制《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编印《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手册》8000份,通过养老保险业务大厅、扩面小组上门、组织咨询活动和进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直接将宣传资料发至居民手中;在《今日》开辟专版,宣传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全文刊登《关于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通告》,为配合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3、做好改制企业养老保险接续。目前我县的企业改制步伐进一步加快,我们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中断缴费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服务;另一方面制定社保补贴实施办法,促进困难群体续保。
4、严格把关,促进征缴、清欠。对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调动手续的,做到没有欠费才能办理;欠费企业职工必须按规定补缴相应的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才能办理退休手续。把好欠费企业破产、改制关,及时掌握其动态,明确债权,跟踪督促,确保企业资产变现,土地出让收入首先偿还社保费;充分利用企业破产债权清算和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的有利时机,加大企业欠费追缴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欠费总额。
5、出台个体人业人员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立足县情实际,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实际困难,在认真调研、精心组织、周密测算的基础上,出台了《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政发[]号),标志着全县近万名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纳入了医疗保险体系,为维护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失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跨出了实实在在的一步。
6、做好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调查。为了掌握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状况,顺利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城镇居民参保的目标任务,我县开展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调查。为了保证及时准确获得相关数据,我县于4月8日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了为期近二十天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调查,印制调查表33000余张,统一发放到县城各中小学在校学生手中,由学生带回家填写,学校按居委会进行汇总,上报给居委会经办人,居委会经办人与登记台帐进行核对,补齐遗漏人员。此次调查,较真实地反映了我县城镇居民各类不同群体的人员分布情况和医疗状况,为下一步制定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三)严格执法监察,扎实开展仲裁调解工作
1、执法检查,维权护利。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企业养老保险扩面”三次专项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00户次,涉及职工1.02万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24份;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21.32万元,涉及劳动者156人,其中农民工工资34.1万元(注:包括底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检查时的汇总数据),涉及农民工180人;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2户;接待各类劳动者来信来访207人次;共立案180件,结案180件,受理立案率和结案率均为100%。
2、仲裁调解,消除矛盾。受理劳动争议达189件,涉案标的430余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95%。已处理结案的181件,结案率95.8%。以调解方式结案172件,占案件总数的95.0%;以裁决方式结案的7件,占案件总数的3.9%;以其他方式结案的2件,占案件总数的1.1%。受理案件数和调解结案率创新高。此外,案外调解的劳动争议也达22件,涉案标的18余万元,涉及辞退、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和履行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内容,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较大,基金征缴缺乏新的增长点。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是很好,有些业主和部分员工参保意识较为淡薄,老板不愿意为员工参保,员工也不想参保,到目前为止实际缴费人数企业只有6190人。
二是企业瞒报漏报缴费基数。部分参保、缴费企业没有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三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难以推进。四是个别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政策观念不强,医保监管有待加强。五是计算机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正在使用的服务器及原操作系统难以适应“金保工程”的要求和不断发展的工作需要。六是社会保险经办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二〇〇七年下半年,我们将以扩面、稽核为重点,推动各类保险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一是劳动保障部门内部整体联动,对新就业人员进行用工登记时,实行先参保后上岗制度。二是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与相关部门配合,对多次上门仍拒不参保的单位,劳动保障、地税等整体联动,充分利用行政、法律手段打一场“扩面歼灭战”。
2、加大稽核力度,杜绝社保基金流失。组织开展日常稽核、专项稽核和专案稽核工作,推进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一是要采取定期、不定期实地跟踪的方法,督促欠费单位整改到位;二是要加强部门联动,联合相关股室协助整改;三是要对查出问题拒不整改的,按程序报请劳动监察部门予以处罚。
3、强力清欠,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我们将加强与地税部门的联系,加大清欠力度,提高清欠效率。对欠费、中断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其在10月20日前一次补缴到位。
4、加强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推动保险工作全面开展。一是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做到内部管理严格有序,对外服务便捷高效。二是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大力加强“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四是围绕社会保险中心工作和重点内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