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电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半年总结
市广电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半年总结
省广电局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切实做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结合客观实际,按照大力宣传、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有效遏制了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发生,确保了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现将市广电局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重要性
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需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广电系统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部署,落实到人,从严从细,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防范各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
二、建立健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防范体系
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了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措施,建立健全了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与维护,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协调,组建了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建立了巡护机制,配备了车辆和防护装备,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巡逻防控,确保了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共建立治安保卫机构8个,现有治安保卫人员40人,投入防范资金22.95万元,组建专职巡护队伍50支,队员134人。那一世范文网
三、加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宣传力度
全市各播出机构大力宣传《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甘肃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保护“三电”设施的法律法规,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利用专题报道、张贴标语、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重要性,为深入推进“三电”专项斗争的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在电台、电视台共播出专项斗争新闻180条,公益广告129条,宣传相关法规累计播出428小时。
四、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
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加强门卫和播出机房值班,坚持双人双岗和领导带班制度,采取定时巡查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广电大楼,同时还在各楼层和播出机房等位置安装了电子摄像头,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确保了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