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1/8/1

2011年上半年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第2页

放工作继续得到巩固

全面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是提高企业养老保险社会公信力,增强参保人员缴费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此,我们把养老保险待遇足额支付放在首位,积极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每月15日前通过银行、信用社代发网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没有发生拖欠。今年1-6月为16人办理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964名参保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足额支付养老金63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付630万元,丧葬抚恤费支付3万元。圆满完成 2011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2011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有960人,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1777.00元,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8.00元,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按组通字(2011)29号文规定,企业离休人员每年增发1个月基本离休费,于6月份兑现。

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都达到了100%。

(2)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

截止5月底,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有3502人。今年1至5月,征缴入库的养老保险基金为103万元。在扩面征缴上我们注重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将扩面征缴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结合。以“保民生、保稳定”为出发点,积极协助未参保企业职工申请劳动仲裁,争取补办养老保险,为企业临时性用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补办养老保险手续、补缴养老保险费,社会上普遍反映良好。二是实现基数申报与完善基础数据相结合。在今年5、6月份,我们集中开展了养老保险基数申报工作,维护了参保人员的权益。通过养老保险基数申报,补充和完善了在职人员的基本数据。三是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人老有所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107号),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确实解决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遗留问题。现这项时段性的工作,正井然有序的进行着。四是协助县政府拟定了将大关县列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请示。五是协助组织部拟定了大关县村(社区)支书、主任、副支书、副主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步骤,并于2011年5月31日落实了各乡专管员,现正在进行基础资料填报中。

(3)规范基础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我们始终将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不断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程序,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从根本上树立维护广大群众权益的观念。一是完善业务内控制度。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并留有纸质资料备查。二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档案管理体系,确保了档案全面性、准确性、连续性。三是完善了养老保险基本数据库建设,力求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达到最优化,使每个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建帐率、完整率、准确率都达到省市的要求。四是提高社保工作人员数据质量意识,严格按照填报要求,统一口径,认真填报,按时上报,确保了上报报表数据的质量。五是全力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2.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168个,参保人数为8558人。统筹基金收入39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338万元,合计收入730万元,支出 29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213万元,支付个人账户85万元。支付住院报账218人次,其中支付特殊慢性病70人次。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县居民医保参保人数7103人,成年非从业居民5954人,其中三类人群5258人,学生儿童1390人,其中二类人群 571人。代收居民大病补充医疗费保险234人,享受待遇60人次,待遇支付19万元。

(3)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目前我中心管理离休干部21人,采取实报实销,今年以来住院6人次,费用支付 12万,门诊33人次,支付费用10万元。

(4)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已和14家定点医疗机构、11个药店签订了2011年服务协议。

(5)关闭破产企业退休、内退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前参保的退休内退人员有607人,缴费按各人上年度养老保险金的60%作为缴费基准缴纳。

3.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数为39个,参保人数4005人,累计征收工伤保险基金43万元。待遇支付9人,支付20万。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将我县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目前已按市局统一要求,调查上报关闭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25人,其他企业老工伤人员正在调查中。

4.生育保险。参保单位数为13个,人数706人,累计征收生育保险基金8.5万元。待遇支付2人0.5万元。

5.失业保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职工参保意识,全县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5104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大力推进中。

(六)劳动保障工作

全面实施《劳动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完善监察职能,规范办案规则,加大监察力度,深入用人单位主动开展劳动用工年审。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案件3起,牵涉民工96人,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5.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做好劳动**、劳动仲裁等工作,我们坚持“三抓”:即抓源头,强化政策宣传;抓基础,健全基层组织;抓预防,实行**接待制度。依法规范**行为,严格法定程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仲裁、监察、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途径解决问题。完善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对仲裁争议案件当天受案,当天立案,依法结案。截止目前,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诉13件,受理13件,达成调解协议4件,仲裁裁决3件,6件正在办理中。极大地促进了《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关系和谐健康的发展。

严格按照工伤认定操作规程开展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4件,上报市局32件,12件正在办理中。

开展了度劳动执法年审,共审查行政事业单位75家,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43家。

收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6万元,为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打下了基础。

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 由于受历史因素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县人才总量不足,人才整体素质偏低;盘活人才的机制不够健全, 人才使用效益不高,导致难以引才、留才、聚才。

(二)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 工业化程度较低,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慢,吸纳就业能力有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单一,就业压力大。

(三)

全省社平工资的提高,基金收入减少。很多企业的职工现续接为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缴费,缴费由个人承担8%变成个人承担20%,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压力,多数人都选择年底才进行缴费申报,因此导致了1-6月的基金收入减少;退休人员呈逐年增多趋势,退休人员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转为领取基本养老金,且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逐年提高,基金支付面临困难。养老保险工作量加大,养老保险系统工程越来越细致化,加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相继启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导致很多工作比较粗糙,有些工作无法按时完成,至今退休人员养老金尚未进行系统发放,拖后了工作进度。

(四)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监察、仲裁工作覆盖面不够广、执法渠道不够畅通,执法环境有待改善,监察经费得不到保障且监察人员少,导致监察人员难以走出去,造成工作被动。

(五)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十分困难。建筑领域用工情况错综复杂,在处理有关建筑企业招用劳动者的合同、保险、工资待遇等问题时难度较大。

(六)由于经济欠发达,工业基础薄弱,最低工资执行难度较大。

(七)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医保基金负担。部分单位医保基金缴纳不及时,影响了结报医疗费的及时兑现。城镇居民医保的扩面任务重,完成率不高,加之各种制度还不完善,报账比例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保扩面工作。离休干部的管理上,由于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给工作带来一定困难。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待加强。工伤生育上,扩面困难,一些企业不愿为职工缴纳工伤生育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追缴有一定困难,由于无交通工具,工伤现场取证带来困难,影响到工伤保险的理赔。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任务目标

1.人力资源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人事人才工作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兴县工程”,依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优人才环境,创新治理方式,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2.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大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跨越。

(二)具体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规范公务员管理。做好参公管理单位制度转换、人员登记工作;加强对三项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作风转变。

2.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大关实际,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抓好事业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4.进一步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拓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再就业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进一步抓好挂钩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6.切实做好我县 “651”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力争尽快启动“651”工程建设。

7.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