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建设半年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

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建设半年总结

年上半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统筹教育改革与发展,分步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建设工程”、“素质教育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工程”、“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21世纪人才培养工程”、“民族地区教育信息示范工程”等六大工程,以“八个进一步”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的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印发《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年理论学习的通知》,部署直属单位党组织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3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局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为推动我市教育实现新飞跃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住“精心组织培训、科学进行调研、开展思想讨论”三个环节,创新活动载体,打造实践亮点,务求实效,大力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顺利完成局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召开第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和纪委成员,表决通过了党委工作报告决议和纪委工作报告决议,全面回顾了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工作,确定了今后几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

2.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切实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一是强化学校教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2月下旬召开了春季学期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务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的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小学教务常规做了专门部署,并结合春季开学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二是规范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制订并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的学科竞赛的通知》(南教办〔〕155号),要求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必须以教育行政部门发文为准,各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违规学科竞赛。三是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11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的通知》(桂教基教〔〕40号),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重视中小学常规管理示范校创建工作,成立机构,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促使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分别组织人员开展检查评估工作。按照规定,我市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县区的教研员、督学及相关股室人员,对申报的学校逐一进行检查评估。深入学校实地查看校园,查阅档案,召开师生、家长座谈会,对申报学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我局还组织人员,对县区开展常规管理示范校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确保评估学校严格按标准操作,不走过场。五是充分发挥常规管理示范校的示范作用。今年我市布置各县区、开发区遴选、推荐辖区内1所常规管理示范校作为宣传典型,目前已收集了13个示范校的典型材料,准备与《日报》在近期对我市开展中小学校常规管理示范校作一次集中宣传,扩大示范学校影响面,促进学校向科学管理要质量要效益。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关于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关于严肃查处收受“红包”礼金违纪行为重申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报》和《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督查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并组织直属学校部分领导参加西大附中原校级领导涉贪案件审理旁听工作。二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年度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分别召开了年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会议和年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与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签订《年市教育局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部署了今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三是做好校(科)级领导年度的述职述廉、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洁自律有关工作和直属学校任期届满、换届的校级领导、二层机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是加强行风建设,与市纠风办牵头组织召开市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局际联席会议,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全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及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多项规范教育收费文件精神,抓好落实。牵头制定《关于开展市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协调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各成员单位组成6个组深入全市60多所中小学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收费工作。五是认真做好**工作,今年上半年处理来信来访共31件(次),办结率达96%,并对上级领导批示转办的重要**案件11件进行及时的调查处理和汇报。牵头组织局机关、县区教育局“政风行风热线”的上线工作、做好两次“大接访暨与民沟通日”活动、处理答复“市长热线”等来函45件(次)。六是做好我市廉政文化进校园相关调研工作,完成调研报告。牵头组成督查组,到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市教育局机关和二层机构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七是组织市教育考试督考团对高考、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自学考试、英语口语听力考试等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八是成立市教育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督查领导小组,对、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以及“1180”项目中涉及我局项目进行督查。

4.进一步加强教育局机关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果。加强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和指导,弘扬“民主、团结、实干、高效”的优良传统,完善教育政务公开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切实抓好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5.切实抓好教育宣传工作。一是抓好通讯员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及深入县区上课等形式对通讯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通讯员业务水平和宣传工作质量。二是抓好宣传阵地建设。办好《市教育简报》、《教育》、“教育信息网”和“校园在线”栏目,做好政务信息网教育局网页的维护及信息的更新工作。上半年编印《市教育简报》12期,《教育》3期;在“教育信息网”发布信息1050条,“校园在线”制作及播出节目26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区教育厅报送信息。截至6月12日,被市政府信息办采用信息18条,被区教育厅采用信息15条。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在《日报》上刊发宣传教育的专题文章15篇,为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6.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惠民工程”和“住房解困工程”教育项目,持续开展扶困助学活动。一是落实为“六县县中配备10间多媒体教室、1间电子阅览室”项目,完成“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参考配置及参数”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指导六县教育局开展项目设备的教学应用培训工作,编写《那一世范文网域网教学资源应用培训》教材,保证设备的有效利用率。二是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政策。确保自治区政府“普通高中助学金”拨给我市资助经费265.10万元,市财政安排本级“普通高中助学金”150万元发放到市属高中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寄宿制民族学生手中,并根据自治区的要求计划追加资助经费,使全市普通高中受助覆盖面达到在校生10%以上。三是抓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年春季学期学费资助的资金拨付工作,发放学费资助金额678.82万元,资助在校一年级学生1.09万人。四是完成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年春季学期特定专业学生“第三学年生活费”资助工作,发放特定专业学生生活费136.27万元,受助学生1808人。同时,完成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统发工作,发放国家助学金 2273.13万元,受助学生30424人。五是继续加大对大学新生入学的资助力度。已经完成全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凡登记在册并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将得到资助。六是落实“住房解困工程”。代拟“住房解困工程”教育项目的实施方案,报送政府批复后实施。

(二)进一步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的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1.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一是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年春季学期,全市共有62.7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国家、自治区补助的公用经费11642.79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力度。二是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年春季学期,全市共有18.83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免除学杂费政策。并对4.78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了学杂费和借读费,同时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740名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三是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中小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期间,我市各中小学校仍为家庭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军烈属子女减免各项费用294.1万元,涉及学生5636人,其中为家庭困难学生减免费用168.3万元,照顾残疾儿童入学4.92万元,照顾军烈属子女2.24万元,其它照顾118.6万元。

2.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综合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南财预〔〕367号)规定,我市直属各学校部门预算生均公用经费实行综合预算定额标准,学生公用经费定额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60元,初中180元,高中166元,职高192元。

3.落实城乡帮扶计划,全面创建“五好学校”。坚持城乡对口帮扶,组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县区办学水平较好的学校以“结对子”的形式,对农村薄弱学校实行定点支援。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机制,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控制农村初中学生的辍学率,巩固提高“两基”成果。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