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某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某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某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0件,其中民事案件64件、刑事案件4件,公证案件2件。同时,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完成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县局成立了以局长宁秀元为组长,分管局长吴输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部门配合
(一)在继续规范好残联、妇联、工会法援站工作模式的基础上,争取**局、劳动局、老龄委、团委、社会救助局的支持,在上述单位成立法援站。各法援站均达达到了“四有”的标准,即有一间办公室,有牌子、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有台帐。
(二)积极与县法院、劳动仲裁委的沟通、协调,使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得到有机结合。
(三)定期组织县直各单位援助站负责人开联系会议,共同研究法律援助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
(一)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机制
1.建立“点援制”。即在我县建立法律援助人力资源库,制作了“临澧县法律援助工作者一览表”公示牌,将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信息予以统计造册,并上墙公示,以便受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法律援助人员为自己维护权利。
2.构建“1小时服务圈”。为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类弱势和困难群体就近、方便、快捷得到法律援助,县中心实行“1小时服务圈”便民举措。即建立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以及与妇联、工会、残联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延伸法律援助的触角,使困难群众一小时找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或求助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实现了 “有援尽援、就近就地施援”的目标,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3.开通“qq法律援助服务”。将临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qq号、qq群及qq邮箱在县司法局的网站予以公示,以便广大群众可以利用qq视频面对面地与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进行交流,申请法律援助;或通过qq群平台,向qq群成员免费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或发送电子邮件至qq邮箱,反映自己的诉求。
4.制作、发放“法律援助一卡通”。今年我中心向县团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武装部、县工会、县老龄委、县社会救助局、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发放法律援助一卡通500余张,由以上单位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特殊人群(如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等)予以发放,并进行登记造册。在发生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这类群众可以直接持卡(证)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免予审查申请人经济状况。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避免因处理不及时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尽可能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机制。
首先,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律援助的回访活动,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立案、受理、审批、承办过程、结案进行全程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不出问题。
其次,
“三管齐下”督促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制作了“法律援助工作情况一览表”,每月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进度进行统计,并上墙公示,以便各单位及时了解自己的法律援助工作的完成情况;二是每月底电话督促各单位及时上报法律援助案件,避免出现报送不及时的情况;三是在每个月的例会上对各单位的办案情况予以通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第三,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制度、办案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案卷材料归档规定等其他规章制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
1.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动律师、法律工作者、离退休干部、大学生村官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立法律志愿者人才库,今年,我县共招募法律志愿者34名,扩大了法律援助队伍。
2.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对法律援助人员的进行培训,提升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大法律宣传
(一)以网络为媒介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加强临澧司法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详尽地阐释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极大的增强了公众对我县法律援助动态及法律援助知识的了解。
(二)借助“3.15”消费者维权日、“司法公正常德行”、农村换届选举等活动,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同时,设置了法律援助宣传牌,重点宣传法律援助条列、劳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会、**条例等法律法规,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六、落实经费保障
为了增强办案人员的积极性,我县今年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季度评查制,案件一经评查,即按照案件等次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优秀卷400元,合格卷300元,基本合格卷200元)。到目前为止,我县共评查法律援助案件15件,发放办案补贴4900元。
今年以来,县中心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宣传的力度还不够;二是对法律案件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下半年,我们将创新宣传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努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