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1/1/12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动收效良好。开展教育整训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活动开展中,我们力求主动,结合自身实际,以整顿干部思想、严明机关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集中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思想、组织、人员、措施落实。通过对“症”下“药”,使此项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一是问题查摆实。 对照方案,认真梳理查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种不良现象。“茫然”。对工作没有分析研判,没有思路,在工作任务面前“茫然”无措,胸中无主张。“盲目”。个别同志工作缺乏责任性,“盲目”应付,工作无成效。“真忙”。还有个别同志极端个人主义至上,办私事,忙得不亦乐乎,是“真忙”,无心干正事。二是措施制定硬。把集中教育整训、科学发展观教育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采取三项措施,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强化学习教育。开展干部体能和岗位技能集中培训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和全县的法律服务职业人员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军事训练和岗位技能培训。以不断增强干部的体能和岗位业务技能。大规模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学习基层业务、帮扶基层工作、调查研究基层情况,达到充实基层力量、落实基层任务、推广基层经验、宣传基层典型,夯实基层基础的目的。三是目标定位准。通过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目标。即:促进干部身体健康、促进干部思想健康、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3、抓“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推动全局工作上台阶。

自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本着以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工作开展为目的,立足从抓学习上下功夫,采取集中领学与分散自学等方式方法,做到了:有方案、有计划、有资料、有笔记、有体会、有效果。确保了学有所思、学有所获,运用所学的知识指导和开展各项工作。与此同时,我们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文明执法教育、涉法涉诉、维护社会稳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力做好全县“大接访”活动,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社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紧紧围绕自身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切实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搞好服务,并以此来检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效。

4、抓文明执法教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迅速组织全局干警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重点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抓学习的同时,我们注重抓结合,做到边学习边查找问题,对全县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针对执业人员查执业观念、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方面是否存在问题,针对执业机构重点查是否存在“散、乱、差”的问题,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落实等,通过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举办一次县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讲座。同时,拟对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普**训。按照规划开展中期督办检查。

2、狠抓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为更好地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将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紧密衔接,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

3、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机制,借助“司法鉴定援助”、“家庭暴力鉴定援助”等平台,努力扩大社会效益。同时,狠抓自身建设,加强鉴定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鉴定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鉴定业务的关系。

4、加大公证处自身建设力度。坚持不懈地将机关建设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管理,完善民主集中制,增强公证处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和创造力。

5、要加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减少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作力度,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减少重新犯罪率。

6、要抓班子、带队伍,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使各项工作在科学、规范、高效的轨道上运行,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