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思路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9

安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思路

上半年,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保持稳定。至6月底,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24起,直接经济损失22.2万元,死亡5人,受伤12人。其中交通事故12起,直接经济损失4.2万元,死亡4人,受伤12人;火灾事故11起,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死亡人数为零;工商企业事故1起,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死亡1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企业、农机等行业伤亡事故均为零。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局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狠抓了以下工作的落实。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在3月份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同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市对县目标责任书逐项细化分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安委会每个成员单位。各乡镇、各部门也和所属村组、单位、企业;车间、班组均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靠实责任,强化监督,签订率达到了100。我局针对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百分制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到了各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规定对于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上报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同时,对于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单位一把手不得评为优秀,单位不得评优树模,不享受各种奖励。在今年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县政府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公安局、电力局、航天镇等16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激发了全县各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二)明确重点,加强隐患排查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隐患排查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煤矿、非煤矿山等几个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了具体人头上。制定下发了《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方案以及重大节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文件,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分组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我们主要落实了六项措施。一是突出押金抓整治。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各煤矿在去年已缴纳2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又缴纳了10万元,累计达到了30万元,提高了煤矿企业抵御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能力。二是突出保险抓整治。督促各煤矿为矿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井上民工保险费由去年的1000元今年提高到了1500元,保险额由去年的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井下民工保险费由去年的1500元今年提高到了元,保险额由去年的15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提高了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三是突出责任抓整治。继续实行安监员包井挂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和安监员考核工资浮动制度,安监站与包矿安监员、安监员与煤矿、煤矿矿主与生产副矿长、技术员、班组长层层签定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奖惩。由6名安监员定井定责包抓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并将安监员的工资与所包抓矿井的安全责任挂起钩来,即每月每个安监员缴纳400元的安全保证金,与所包井口安全工作挂钩,凡所包井口出了一般安全事故的,扣除包井安监员全年50的安全保证金,出了重大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移交监察机关予以行政处理。通过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考核力度,使煤矿整治取得实效。四是突出验收抓整治。我局成立了整改验收领导小组,按照先井上,后井下,先“软件”,后“硬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验收标准,严把验收关口,逐矿进行了检查验收,对于井上整改不合格,未经安监站验收同意的,抄报公安部门不予提供爆炸物品,不得转入井下整改。五是突出检查抓整治。我们坚持矿长跟班查,安监员天天查,安监站组织人员联合查等措施,加强了全县13户煤矿的隐患排查治理,检查中重点突出了顶板支护、采空区密封、先探后掘、机械通风、电器防爆、提升设备维护、劳动防护等重点工作和措施,做到了一次检查限期整改,二期复查落实结果,对于复查中发现整改不彻底或不加整改的,我们分别采取了行政处罚或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了上半年煤矿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上半年下发责令改正书120份,复查意见书120份,共排查各类隐患380处,整改隐患360处,现场处罚10起,有效整治了不安全隐患。

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我们主要狠抓了七项整治措施的落实。一是落实押金抓整治。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结合本县实际,今年开工前井下矿每户缴纳5万元的风险抵押金,露天矿每户缴纳2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并将年底的目标责任书考核与风险抵押金挂钩,以提高矿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保险抓整治。要求各矿强制性为民工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井上作业的民工保费由的1000元提高到今年的1500元,保额由的1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5万元,井下作业的民工保费由的1500元提高到今年的元,保额由的15万元提高到今年的20万元,从而提高了非煤矿山企业抵御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能力。三是立足培训抓整治。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各矿均制定了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分岗进行考试考核,督促矿长与主管安全副矿长,副矿长与安全员,安全员与班组长,班组长与每个矿工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今年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实行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月报表、隐患排查整改月报表和安全生产进度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基本情况月报表填报制度,并纳入企业年终责任书考核。五是突出井下抓整治。井下重点整治通风、排水、供电、提升、支护等各大系统。检查每个矿井是否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使用的提升设备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是否采用机械通风,矿井井口是否进行防洪闭锁,是否对井筒围岩进行了加固。巷道建设、顶板及采空区是否加强了支护,采空区是否设置了栅栏、悬挂了警示标志,矿井是否制定了爆破作业规程,爆炸物品是否有严格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通过加强井下整治,确保了安全生产条件有较大提高。六是着眼验收抓整治。各矿开工前须填写开工备案审批表,我局对各矿井上井下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审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同意进行专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公安部门不予提供爆炸物品。重点审查“六证”办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培训持证上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记录台帐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风险抵押金缴纳,民工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情况。七是围绕检查抓整治。实行矿长周检查、班组天天查、安监部门巡回查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把检查的重点放在隐患排查整改上,做到了隐患不整改,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人盯死守,跟踪整治,切实消除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元至六月份,由我局牵头,协调公安、国土等部门,共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7次,检查非煤矿山282户/次,排查隐患320多处,整改隐患290处,下发责令改正书173份,下发复查意见书173份,下达现场处罚决定书43份,立案查处12起,使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惩处,实现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

3、加强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我县目前共有55户危化品经营单位,其中中油经营部加油站8户,社会加油站4户,液化气站2户,农药经营门市部40户,硫化碱生产企业1户。在危化品安全监管上,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证件办理。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督促各危化品经营单位全部办理了相关证件,合法经营。其中12户加油站申办了省上颁发的甲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户新建的硫化碱生产企业也已申办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2户液化气站和40户农药经营门市部也全部申办了市安监局颁发的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了“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分岗进行了考试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操作技能,有力地夯实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我们按照“一户一证”,一个经营单位,一套管理人员的要求,对全县危化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元至六月份,由我局牵头,协调工商、商务等部门,共开展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检查危化品经营单位90多户/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90多份,排查隐患130多处,当场责令整改120处,消除了不安全隐患,确保了危化品行业的安全生产。

同时,我局充分发挥安委办的职能作用,狠抓了其他行业的综合监管,由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分组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加油站点、液化气站、建筑企业、大型饭店、市场、宾馆、网吧、学校以及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共检查512个单位/次,下发责令改正书328份,复查意见书181份,查处隐患870处,当场责令整改770处,下达现场处罚决定书22份,立案查处9起,使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了惩处,有效预防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注重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法制学习与宣传教育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宣传教育方面,一是今年六月份在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开展之际,根据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