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半年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6/9/20

镇上半年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总结


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现将我镇上半年“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委托代理制度,提高“三资”代理工作水平。
,是镇制度强化年,也是镇村级财务管理强化年。镇党委、政府制定多项措施,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努力提高“三资”代理工作水平,半年来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通过会议、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制度规范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制度强化年”和“作风转变年”活动,增强全镇镇村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镇村干部行为;二是一年的制度执行情况,对《镇村干部管理制度》、《镇项目工程管理制度》、《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三是继续推行报账责任金制度,规定村支书、村主任、村报账员为报账责任人。对未按规定报账的,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责任金,并在全镇通报批评,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内容。四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务费、办公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并实行上限控制;五是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各村建立健全债权、债务台账,并及时变更。严格控制村级债务特别是不良债务的增加,今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向银行或个人、单位借款。确需借款的,必须经村“四议两公开”,镇班子联系人审核同意后报镇备案,否则谁借谁负责;六是加强村级资产、资源的管理,防止资产、资源流失。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拍卖等必须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审批后,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七是加大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力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镇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负责村级财务收支年度审计,村主要干部和财会人员离任审计,以及财务混乱村或专项重点审计。发现有侵占集体资产(资金)、铺张浪费行为的,责令当事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街)干部违纪违法、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规范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
镇纪委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加大对村(居)“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重新印制《镇村级事务宣传手册》300册,免费发给每个村(居)干部、村监督委成员和部分村民,让村(居)干部、村监督委成员更加熟悉流程化管理规定,群众知晓率大幅度提高。村(居)党组织负责人切实负起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责任,主动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村(居)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理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并报镇“阳光办”备案。真正做到村干部能够按制度程序进行管理各项事务,无群众反映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
三、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后,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是“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
(一)加强培训,细化考评
镇非常重视对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每半年集中在镇举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培训班,每季度在村集中参加镇“阳光村务“工程办公室举办的业务讲座,切实提高监督委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年初制定出台了《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细则》,对考评内容进行细化,重点考评财务监管、村务监督、“四议两公开”执行、工作开展记录以及测评情况,并根据考评情况兑现奖惩。
(二)规范制度、认真履职
为了让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好的履行职责,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以镇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并结合实际,对出台的《镇村干部管理制度》、《镇项目工程管理制度》、《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结合村级财务监督布置村务监督工作,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事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确定监督事项,启动监督程序;事中进行检查询问,向“两委”提出查询意见;事后在村名代表会议上报告监督结果,重大事项由村名代表会议作出决定。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落实了必要的办公条件,做到“六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建立矛盾调处机制,当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镇党委、纪委反映情况,并及时妥善处理;建立了工作支持指导制度,确立镇包村干部指导协调制度、镇纪委支持指导制度、村两委工作和监督委员会双向通报制度;落实了保障机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工资纳入镇财政预算,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人每年1200元,委员1000元,于6月底将半年的工资打卡发放。
四、狠抓“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
镇党委、政府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摆上农村工作重要位置,纳入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年中、年末分两次组织考核,严格奖惩。镇纪委将加强和改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定期培训、督查指导等制度。镇进一步加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做到及时、规范、高效。加强“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电子公开平台、查询平台、监管平台建立并有效运转,及时更新。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增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坚定性、自觉性,为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创造条件。定期组织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切实提高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满意度。
镇人民政府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