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7/9/7
公司财务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财务部于3月份正式组建,至今共4人。我们从组建的第一天开始就以打破常规的思维方式和具体行动开展工作。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在公司领导的直接支持和各部门的配合下,经过财务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财务部各项工作已顺利有序的开展,在公司内部逐步推行财务精细化管理制度。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近半年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部门业务工作
1、财务部于3月6日至3月9日短短的4天时间完成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税务注册登记证、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手续,同时办理了公司基本账户、专用账户的开户工作,开通了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
2、按时、顺利完成招商保证金收缴工作。收到保证金31笔共计人民币6.4亿元。招商结束,按招商合同约定在3日内,办理了未中标企业退款业务13笔,违规退标1笔,涉及金额保证金3亿元,利息85,174.49元。
3、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经营账户、专户的初始建账工作、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低值易耗品登记等,保证了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完成公司财务制度编制、内控制度、财务细则、各类费用报销单据的制作、保证了财务基础工作的规范。
5、对所有的财务档案、资料、合同,归类编制存档,保证财务资料的完整性。
6、截止目前,财务部共办理各类业务约384笔,涉及金额1,983,017,090.62元,按时报出4—6月份财务报表。
7、从成本管理角度,按照四种不同利率测算预计平整土地15750亩,填挖方工程款35亿元情况下平均每亩土地的利息成本。
8、我们曾多次与审计主管科室对接、沟通、咨询业务,在没有制度规定的情况下,使财务支出标准合理,为竣工验收提前做好准备。
9、按时准确报送市金融办、延安市重点项目办、市招商局、统计局等单位各类调查表、统计表、及文字材料。
10、根据公司例会要求,按时填报工作进度表,汇报当日工作情况、明日工作计划,以ppt的形式汇报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二、融资工作
(一)、目前资金与各机构融资进展情况
1、国有资产管理局注入注册资金5亿元,该资金已交土地收储中心。
2、通过农业银行融资工作进展情况:
⑴、经过与农业银行多次对接,在手续不具备的情况下,通过协调安塞村镇银行,3月11日贷入500万元作为前期流动资金。
⑵、为了使后期贷款顺利进行,目前省农行已批准新区公司信用等级的申请,信用等级a+,授信工作正在进行中,授信额度预计5亿元。
⑶、农行7月20日传来消息,农银国际为新区做好的30亿元的产业基金,农行内部运作条件具备,7月27日总行、省行将组织人员与延安市政府对接,财务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通过建设银行融资工作进展情况:
⑴、为了保证开工典礼前各项工作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我们及时与建行多次对接,3月31日从安塞建信村镇银行为新区公司贷入500万元流动资金。使前期的资金基本得到了保证。
⑵、利用一切资源千方百计想办法,6月18日我们利用施工企业的保证金,提供了银行存款质押贷款资料,7月2日到账3000万元贷款。
⑶、后期经过多次与建行对接,建行提供以下三种融资方案:
①理财产品融资10亿元;
②企业债券融资10亿元;
③与施工企业做封闭式流动资金贷款;
最后确定采用第三种方案,4月25日为建行提供六家施工企业的财务报表、工程量信息。建行已为六家施工企业做出贷款资料上报省行。目前省建行已做出贷款9.5亿元承诺书(但附加条件是在各项手续办理齐全后)。
4、通过长安银行融资工作进展情况:
⑴、按保障性住房建设申请,已提供全部资料做出1-2亿元贷款方案,但目前无土地证,无担保,无法办理。
⑵、由长安银行联合中信信托发起设立“延安新区开发建设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计划”。本项目融资总规模为10亿元,期限2年,分期募集。一期计划募集规模5亿元(其中一年期2亿元,二年期3亿元)。融资利率(成本):一年期12.5%,二年期13.5%。所募集款项均用于支付延安新区项目建设工程款。
注:该贷款方案要求新区开发公司与中信信托签署信托合同、受益权回购协议,并由债务人(新区管委会)以《债权转让确认书》的方式确认债权转让至中信信托名下;该回购协议应付债务由延安市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通过人大批准;此外,延安城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通过中国银行融资工作进展情况:
⑴、经过近两个月的接触先只是提供服务承诺;6月13日为中行提供新区企业所有资料,中行准备为新区公司授信,在可能情况下给予贷款5000万元,整个工作正在进行中。
6、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接进展情况:
对方融资条件要有债务关系形成并提出以下条件要求:
⑴、要求与城投公司形成债务关系。
⑵、要有欠财政资金并出具相关文件,银行交易账单。
⑶、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完成填挖方量无力支付款)。
注:以上形成的债务由信达资产公司进行偿还,将债务关系转为新区公司与信达资产公司之间的债务,并且该方案必须由延长石油集团进行担保。
7、与深圳市担保公司对接进展情况:
负责人总经理提出进行三方委贷方案,对方公司一次性将20亿元人民币存入指定银行,再由我市政府介入与该银行进行协调,将存入的20亿元人民币以贷款的形式贷至新区开发公司,并由银行保证3年(或5年)如期将资金收回。同时提出以下几个条件:
⑴、由公司将20亿元人民币一次性存入指定银行,银行不需向公司支付正常存款利息,只需付给公司2%的资金回报。
⑵、由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一次性付给11%的资金回报,并向该指定银行正常支付贷款利息。
⑶、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该协议可以视情况选择签订3年或者5年,协议内容将附带有关条件,协议中将对存入资金的用途做出规定(该指定银行必须将资金贷给新区开发公司用于新区建设)。
⑷、延安政府对个人引资实施奖励政策。
此方案经新区公司与各专业银行多次探讨,虽经四次修改委贷合同,各银行、律师仍有多处质疑,目前无实质性进展。
8、与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对接进展情况:
经过安防谢总一行两次来延安实地考察,并邀请我方对其公司实地考察。我公司考察团于6月15日赴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考察,当日双方领导共同签署《智慧延安新区投资建设框架协议》,投资总金额100亿元。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承诺后期将组织“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小组到新区实地调查研究智慧延安新区具体规划建设方案,并将提出智慧、生态延安新城的建设具体内容,进一步探讨项目投资落地具体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二)、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经多方努力,因项目手续不齐全、无人担保,各专业银行无法提供银行贷款。由银行联合中信信托发起设立“延安新区开发建设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计划”,要求该回购协议应付债务由延安市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通过人大批准;此外,延安城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希望可以通过政府来协调解决贷款事宜。
三、待解决的问题
1.银行贷款需要土地手续。
2、中信信托公司办理完全部程序后,需人大会议通过,列入财政预算、并由城投公司提供担保。
3、新区购置的车辆要有上级部门的审批文件或会议纪要。
4、新区公司员工工资方案、野外施工补助标准。
5、在新区项目中,那些属于政府投资项目,那些属于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属于政府资产,企业投资属于企业资产,必须严格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