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7/4/12

2016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来,我办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地方志工作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市依法修志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加强县志法制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更加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县志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县志法制工作的保障、服务、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为保障和促进我办县志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办制定了《关于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我办还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各科室工作加强对业务内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还组织办全体人员参加由县组织的公务员依法行政等专题培训。
(二)强化领导,全面实施县志“六五”普法规划
1、领导超重视。切实加强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把县志法制建设摆上我办重要工作日程,坚持通过加强县志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县志志书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我们坚持将《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等县志法律、法规列入“六五”普法工作重点。努力加强县志工作,提高县志志书质量,坚决反对和制止在县志上弄虚作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切实维护《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的严肃性和县志工作的权威性。
2、大力宣传县志法。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县志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县县志法制意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共书写横幅2幅,到各乡镇、各部门,共印发宣传材料近800份。通过这些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县志法律、法规和县志方法制度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良好的依法修志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提高县志依法行政实效
1、提高县志执法水平。我办把县志法律、法规与县志执法业务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县志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使县志执法人员做到全面知法、懂法,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坚持求真务实,倡导扎实的县志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县志执法队伍,切实提高县志执法整体水平。
2、加强县志监督。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县志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组织县志执法检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各单位县志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地开展县志资料真实、数据准确情况督查,加强志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落实整改。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15上半年,我办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工作,对今年以来我办在行政处罚中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科室自查自纠、纪检监察、促进了行政执法权力的规范、透明、高效、廉洁运行。
(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县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志书质量,提高县志队伍和县志工作水平,保证县志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充分发挥县志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拓展县志工作领域的任务。六个月来,我们把加强对县志工作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我们逐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资料质量审核制度、县志检查查询等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县志资料报送工作和县志检查,县志执法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文件管理。
提高法律意识,是加快改变执法环境,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途经。我办在法制宣传工作上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方式,对县志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我办还积极开展规章清理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确保文件报送及时、准确,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送县法制办审核,按法制办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二是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坚持与党的政策相结合,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县志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地方志法制观念。
2.继续实施县志监督检查制度和县志执法责任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县志执法工作任务。
3.加强县志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县志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努力为我办县志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我办在依法行政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办将继续围绕县志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我办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