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6/3/16

行政执法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区党委领导下、区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增强监督管理职能,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深化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根据区党委、区纪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继续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支部书记、支部成员、科室(中队)负责人、科室(中队)成员四个层次不同工作内容的党风廉政责任构成从上至下的立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责任机制。在具体工作中,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既主动接受监督,又定期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科室(中队)负责人履行科室(中队)廉政建设责任人角色,具体抓好上级政策及制度的落实。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区党委、区纪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和分析会,研究部署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二、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我局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促使反腐败的关口前移。以开展“三思三创”活动为契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不断加强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突出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章》,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大理念融入到具体的工作之中,确保城管执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腐败所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专题汇报,落实整改措施,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并在班子内部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纠正存在问题,并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和整改意见,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增强防腐拒变能力,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抓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自觉执行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执行住房、医疗、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的决策,在民主讨论、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表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勤廉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问题上坚持做到支部充分讨论、酝酿,达到共识,形成决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积极开展预防和治理“小金库”工作。
(二)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信息宣传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协管员考核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深化作风建设,要求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持证上岗,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确保办事提速提效;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三)强化外部监督。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切实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始终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建立登记、督办制度,做到每一个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限时办结,真正做到有询必答,有诉必受,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从而保障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健康运行。
四、注重行业特点,强化主要环节的监督
(一)依法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人员执法不忘初心所欲,要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合法,做到立案有力度,查案有深度,定案有精度,结案有速度。
(二)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我们在案件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严格做到以下四点:一要公开信息,凡是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外,都要向社会公开,依法允许公众查阅,从而有利于公众行使和实现自己的权利义务。二要采用案件类比,即对某个案件作出处罚决定时,应与过去、周围已经处理过的类似案件进行比较,以保证行政处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一致性。三要有告知、听取制度,即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其内容、说明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四要建立回避制度,即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申请回避。
(三)规范执法。全体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做到着装整洁、仪容端庄、风纪严整、举止文明,执法用语规范,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严格依法执法。做到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得处罚,应受处罚的行为构成符合法定情节,不得徇私枉法,保证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程序合法;二是严格做到执法公开、公正。严格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加强审核,杜绝执法畸轻畸重,尽量保证公平、公正。三是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日常执法中,我们倡导教育先行,对当事人能主动意识到违章并积极整改的,我们一般不予处罚。四是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常执法过程中,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实行“罚交分离”制度,明确告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五是严格遵守各项执法程序制度,保障当事人行使其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当然,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有待加强,政务、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等。总之,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精神,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实现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断完善党风廉政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评定,以此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学习,提高自身免疫力。
以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为主要学习内容,把“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好超前教育、警示教育,把教育经常做、提前做,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自律意识。
三、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党员干部管理力度。
(一)完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有关规定,严格制度和纪律约束,加大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力度,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四项纪律、八项要求”,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用权行为上的突出问题。
(二)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化。经常性地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对领导干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在局班子和中层干部中,定期把个人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作及时公开和交流,着力做好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办案责任落实,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案件质量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因此我们要强化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质量,把案件质量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评,并细化到每一位执法队员。同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用制度约束办案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努力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公开内容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力求政务公开内容、方式有新的突破,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我局一项常跟常抓的基本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