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会议致辞

庆典致辞范文 发布时间:2011/7/17

区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会议致辞

区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会议致辞


文章导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筑节能墙改和供热计量工作将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住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以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提升能力建设为为突破口,以完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为手段。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建筑节能墙改与供热计量工作,部署安排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为全面完成2011年建筑节能墙改与供热计量工作目标任务,下面我就全区建筑节能墙改与供热计量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工作回顾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支持和指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在相关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面超额完成了 “十一五”和年度建筑节能墙改和供热计量目标工作任务。重点作了以下工作:
(一) 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着
一是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截止底,全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率为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比率达99.2%,完成目标任务的104.5%。其中五个地级城市竣工验收阶段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为100%,银川市城市规划区内实施65%的节能标准,其他地级城市开展65%节能标准的示范工作。全区新增节能建筑1407.9万平方米,建成抗震节能示范农宅 6800套。“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节能建筑4413万平方米,全区累计已建成节能建筑5299万平方米,占全区既有民用建筑总量13777万平方米的38.47%,新增节能潜力78万吨标准煤/年,累计用于新建建筑节能的增量投资约53亿元。
二是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力大幅提升。出台了《民用建筑节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2号政府令),印发了《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标志着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发挥图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关口作用,建立完善建筑节能从设计审查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闭合监管体系, 标志着闭合监管机制形成;建立建筑节能墙改责任考核制度,与五个地级市和18个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签订建筑节能墙改目标考核责任书,组织对全区各市县建筑节能墙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做到年初建账、年中查帐、年底交账,切实将建筑节能墙改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标志着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基本建立;强化建筑节能和新墙材应用质量监管,组织建筑节能墙改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规范建筑节能工程各实施主体的质量行为,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力,标志全区监督检查成为常态。
三是启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率先实现我区绿色建筑零的突破。印发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代自治区人民政府编制完成《绿色建筑“十二五”专项规划》(报批稿),编制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标准及政策汇编》,成立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联合举办全区绿色建筑培训班,我区13位专家荣获国家绿色建筑评审专家资格证书。“中房—东城人家(一期)工程”经专家评审、我厅审核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备案,被授予首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二星级称号。标志着我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发展绿色建筑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已经形成。
四是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我区“十一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按照《关于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分三批下达了全区2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及配套资金,在各市县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208万平方米,占改造任务的104%,完成改造任务58万平方米,银川市改造任务量大,完成效果好,质量高,速度快;县做到应改尽改,完成改造面积51平方米,改造面积占全县既有建筑总量的95%以上。改造过程领导重视,宣传到位,改造效果好,群众满意,由动员住户改到住户要求改。通过改造节约了供热成本和住户采暖费,提高了供热效率和热费收缴率。
五是积极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起草印发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民用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工作,固原、等市县已完成建筑节能及能耗信息统计调查。
(二)抢抓机遇,创新工作,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稳步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的若干意见》(宁政发[]75号)文件精神,由我厅代拟,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2020)》,制定印发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编制发布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和产品目录》。二是实行强制配建机制。从1月1日起,在五个设区市城区12层以下住宅、宾馆、公寓、宿舍等有热水需求、具备应用条件的民用建筑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现太阳能建筑应用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全面推动我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规模应用。截止底,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达330万平方米。三是示范市县、示范项目重点推进。我区中卫农村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惠农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列为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银川市、海原县被住房和城乡建部、财政部确定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四是自治区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自治区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划拨6000万元,支持我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年内两厅联合组织了两批区内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对银川一中、中学、高级中学、彭阳县城太阳能路灯、学校和医院等8个列入第一批示范工程的项目给予3105万元的资金补助,同时对两个列入国家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分别给予600万500万元的奖励,有效推动我区建设领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健康发展。
(三)以节能、节地节材、利废为导向,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
一是积极引进、研发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产品、工艺和设备。支持新墙材企业重点研发节能自保温或复合保温的煤矸石烧结制品,形成与结构同寿命自保温或复合节能保温新墙材体系。成立课题组,对“煤矸石页岩自保温砌块”、 cl新型节能抗震结构体系、hs系列建筑节能结构体系和jt砖自保温结构体系进行专题研究,并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在示范工程基础上,编制发布地方标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切实做好节能抗震新型墙材和结构体系推广应用的项目筹备。中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制的煤矸石页岩烧结自保温砌块,已形成20万m3产能,在石嘴山市汉唐庭院住宅小区进行试点应用;奥伯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和东方建材厂研制的(复合保温)烧结多孔砖,已形成250万块标砖产能,已在贺兰县宝庆花园住宅小区试点应用。
二是支持建材企业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本地粉煤灰、硫石膏、工业废渣等,发展符合建筑节能轻质高强的复合墙板和蒸养制品以及南部山区高孔洞率、高质量的粘土类墙材制品。改造和新上砖、砌块、板材3种类型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线8条。节能保温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已经逐步走上自动化,新型墙材产业结构逐步调整,发展势头良好。目前,我区符合建筑节能轻质高强的复合墙板、复合节能保温砌块以及烧结蒸养制品等各类新型墙体材料规格齐全,能够满足各种结构体系民用建筑工程应用。
三是完善制度,培育新型节能建筑体系,加型墙材规模化推广应用。制定印发《**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宁建(科)发[]第35号)、《关于发布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的通知》(宁建发[]第9号),成立“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委员会”, 建立我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评审专家库,完善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技术支撑体系。经组织评审,将asa外墙复合保温板等11个项目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将市阳光骄子c、d区二期等3个工程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工程。举办石嘴山市汉唐庭院“煤矸石页岩烧结自保温砌块节能体系”应用现场观摩会,通过示范观摩,引领和带动优质节能自保温结构体系的新型墙材的生产和应用。
四是新墙材应用成效显着。截止底:新墙材产量达到19.2亿块标砖,完成目标任务的106.7%;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比例达到64%,完成目标任务的107%;节约标煤11.9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利用工业废物230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6%,减少co2排放29.7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35%。“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新墙材产量75.82亿块标砖,节约土地12510.9亩,节约标煤49.2万吨,利用工业废物860万吨,减少co2排放104.3万吨。
(四)扎实推进城镇供热计量改革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供热计量改革推进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意见》(宁政办发[]47号文件),同时会同自治区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宁建城发[]16号文件),明确了供热计量改革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自治区城市供热条例》(草案)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人大审议。10月-11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联合我厅对五个地级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底,结合“明珠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竞赛活动考核验收,对全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通过督促考核,各地供热计量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积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供热计量培训,召开供热计量产品推介会,落实开发商和供热企业主体责任,供热计量装置安装面积大幅度增加,为全区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是新建建筑同步安装供热计量设施。从1月1日起,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必须同步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