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只有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的问题,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才能使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威力充分发挥出来。
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我们制定方针、政策和措施,必须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和检验我们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正确与否的标准。有了好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实干利民兴邦,空谈误国害党。现在在一些地方,有些工作之所以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并非思路不对、措施不当,也不是没有想到、没有说到,而是没有真抓实干,没有落到实处。许多内部矛盾的产生,也都与一些地方的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有关。不落实,已成为一些地方工作中的一大顽症和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热点问题,必须痛下决心,坚决加以改变。必须看到,愿不愿抓落实,去不去抓落实,会不会抓落实,不仅仅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也是对党的事业的态度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衡量干部的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政策水平、领导能力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求实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之真正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从中真正得到好处、得到实惠。
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尽心竭力地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和抓住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来部署、来展开、来落实。首先,要牢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尤其对那些生产和生活中遇到这样那样困难的群众,更要格外关心,重点帮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其次,要兼顾各方面利益,但最主要的是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最大我数人的利益始终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关系党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方向,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再次,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尤其要把加快发展、富民强国,全面建设小康腐和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最根本的任务。当前,必须把抓防汛救灾、抓生产自救与抓改革开放、抓经济发展、抓社会稳定统一起来,确保防汛抗洪求灾的劲头不松,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不减,全年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不变,努力保持全省改革深化、开放扩大、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全面进步的良好势头,在加快发展、富民强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迈出更快更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