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思考
学习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3
对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思考第2页
按编制按任务来编报预算,财务部门处在主动的位置,而不是被动的位置。.正确认识国库集中收付的规则。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以后,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增加,手续繁琐、复杂了,从试点初期来说,确实是这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必须按月层层编报用款计划,然后再层层批复下去。二是直接支付申请必须经过财政专办人员审核盖章,多了一道手续。三是授权支付后预算部门要填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国库部门要填写银行支付凭证,同时,而且要分别按款项类别来填。以前一张银行支付凭证能拨出去的,现在要填五、六张,甚至十多张。四是与代理银行、财政专办人员等有关人员的协调工作增加了,另外还有零余额账用款额度的调整增加,与银行国库的对账,授权支付过程中还有很多繁杂的事。工作量的增加和手续上的复杂相对而言客观存在的,但管理体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随着改革措施的配套,工作人员业务的熟悉,支付信息系统的建立,相信国库集中收付会更顺利、快捷。
.正确按支付制度的程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时间长,影响工程用款问题,只要预算单位提前做好用款计划,按照工程进度安排好用款,就不会耽误时间。按照规定,当月度用款计划都在上月末前十天就要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并保证在月末下达到用款单位,这就看各个单位的用款计划报送是否及时和按规定程序填报,而且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处理方式。财政与单位、银行间支付程序可以更加规范一些,如取消支票的使用等,上下联系配合加强一些,时间是可以适当缩短,是可以做到不影响单位用款的。
(二)规范界定财政部门内部各股室的工作职能。
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新的财政资金缴拨方式正式运作,同时财政部门内设机构随之调整变化,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也发生变化,应重新界定和规范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改革后财政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内部机构,重新制定和界定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确保财政内部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在现实工作中我县财政部门的国库股与预算股、行财股与社保股实质上合二为一,人员只有—人,既要担负繁重的财政性资金收支拨款、会计核算、资金调度、月旬报工作,又要担负预算的汇审工作,同时还要应付一些突发性事件和中心工作,哪里还有时间全方位、深层次地对整个预算资金运动的连续过程及积累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因此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只能是流于形式和表面的收支数据罗列,对政府决策提供的服务极其有限。应尽快建立健全财政内设机构,把国库股和预算股、行财股和社保股分离开,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定期调研、会谈和专人负责制。
(三)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财政部门面临的工作业务量将增大,应要在充分考虑运用现代信息手段的基础上,按照从严从紧控制人员编制的原则,相应增加财政人员、编制,并选拔优秀人员随改革进程逐步配备到位。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后,所有收支都是通过操作现代工具实现的,应积极采取“送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抓好财政队伍的建设培训,通过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其综合素质。同时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整个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
(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是根本性变革,改革的实施不仅涉及到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健全银行清算系统、加强“金财工程”建设等必须的配套措施和规定,而且涉及到改变传统观念、改革旧的管理模式等问题。因此,改革不单单是财政部门的事情,而且是关系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大局意识出发,切实转变作风,加强领导,重视和支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在收支缴拨方式改变后,预算单位仍然是预算执行的主体,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做好收支缴拨凭证的传递、记账、归档工作。改革前预算单位有账户、有会计、有出纳,改革后会计在单位,出纳在财政,岗位分设,形成一种制约机制,这是从单位内部的相互制约变为财政和预算单位间的相互制约。各部门要通过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程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财务管理工作,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为顺利实施改革试点提供必要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