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党支部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学习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13/11/8

单位党支部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在近期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中,我们认真结合学报告、学党章,重点做到“四谈”,即谈十八大报告和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论述和要求;谈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谈群众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期盼;谈加强作风建设、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通过认真学习与积极实践,结合法院具体工作,我深切地体会到: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永恒不变的宗旨,也是我们司法干警工作的最高准绳,人民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地方,而我们作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者,则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因此,我们要从思想上认清“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根本理念,那就是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我们司法干警工作的最终服务者是人民群众,必须考虑人民群众的现实情况,走一条适合人民群众的路线,切实拉近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工作者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实践“群众路线”活动,就是要求立足各自的工作岗位,结合自己的职责任务去服务大局。当群众反映问题时,不能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怕不做事,就怕做错事的思想,对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闻,闻而不办,办而不力,对找上门来的群众躲闪回避,敷衍塞责,从而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要积极回应、热情对待,时刻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心里装着群众,才能切实体会并从根本上着手解决困扰群众的难题。要执好法,办好案,服好务,就得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将为民司法的理念贯穿在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这是走群众路线的对我们司法工作的现实要求。
走群众路线,必须要坚持“三心”,即耐心、诚心、公心。接触当事人,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有时候在法、理上均明白了,却是因情感上过不去、气不过而纠缠不清,这时就需要法官耐心倾听,找准症结,仔细疏通,让当事人一舒闷气、不留心结,如若不注意及时疏通的话,很可能会导致司法隐患。做司法工作,必须秉持一颗诚心,以诚待人,才能消除当事人对法院的情感隔阂,拉近距离,以诚换诚,得到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促使各类案件有效解决。法院的所有工作都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一颗公心必不可少,这也是群众信任、纠纷解决的基石。法院的职责是理清是非、分清责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其他任何因素而有所倾斜。坚持公心,才能切实树立法律权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院公信力,让法院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出具的法律文书方面,应注重说理性、逻辑性、针对性、全面性、公平性五性结合。
注意走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坚持公平公正司法的同时,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来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这就要求方法不仅能高效解决纠纷,更要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从心底里接受,从而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在实践中,法院大厅安装有大led显示屏,上面不断滚动播放诉讼流程告知、诉讼须知、庭审安排等内容,让当事人能够及时方便快速得到相关信息,指导诉讼行为。一些典型常见案例,通过在报纸、微博、电视等公众熟悉的媒介上宣传传播,让群众及时获得法律信息,增强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在司法工作中,重视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情理法相融,能调决不判,注重说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制度,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协助人民法院的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利用群众的力量,使矛盾最终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