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学习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12/7/22

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农村低保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善举。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大事来抓,政策措施之多,工作力度之大,实施效果之好,都是前所未有的。农村低保制度的初步建立,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统筹协调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党的十七大精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社会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坚持执政为民、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目前,农村低保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保障基础还相对薄弱,相关政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各地、各部门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重点在“完善、规范、提高”上下功夫,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各地要认真总结农村低保工作经验,科学评估各项低保制度,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重点完善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档案管理、资金运行、信息统计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家庭收入调查、分类施保、临时救助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内容具体、要求明确、程序清楚,便于实施。

加强农村低保工作,资金投入是关键。目前,中央对我省农村低保的投入较大,省本级承担了资金的80%,市、县财政承担的比例相对较低,低保资金实现了扩容。为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保障面,提高低保保障水平,从今年起,将全省农村低保人数由100万扩大到150万,月人均补差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扩面、提标、增资”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认真落实农村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合理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加强管理,是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必要手段。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比较多,虽然各级财政加大了投入,但还是不能把所有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和保障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尤其是要加强规范管理和动态管理,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水平有升有降。在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时要保证一个不错、一个不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真正做到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农村低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特别是县乡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经常了解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及时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不当行为,推动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始终心系困难群众,带着感情、充满热情、倾注真情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体贴入微地为困难群众服务。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农村困难群众中去。

农村低保工作,是构筑广大农民群众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有利于缩小城乡之间、农村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有利于化解突出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意义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把我省农村低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江西经济社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