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几点思考
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几点思考
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几点思考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监督失效的局面,就必须从体制上设计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会计监督体系,使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笔者认为,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关键是要理顺三种监督的关系,明确监督职责,同时,强化处罚力度,树立监督权威,纯洁监督队伍。
一、加强内部会计监督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企业管理当局在控制环境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管理者的观念、方式和风格会极大的影响控制环境。只有企业最高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给以足够的重视,并配之以管理观念、方式和风格的切实转变,才能保证企业从内部控制的要求和原则出发,营造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重视会计控制,从而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加强并完善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如会计信息收集,归类过程中,除了制单外,还规定须有复核并由财会主管审批;又如现金流转业务中,现金收支的审批、收入和支出、印鉴的保管、记账等业务应分工管理,互相牵制。实行岗位轮换制,对关键岗位应轮换频繁一些,次要的岗位稍少一些,从轮换中暴露出存在的问题,揭示制度上和管理上的缺陷。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特殊形式,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独立性方面的缺陷,实际效用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将内部审计人员从会计、财务人员中分离出来,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内审人员的作用,监督和保护企业的资产、财产安全,监督企业朝着合理、合法、合规的良性方面发展。
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这一症结,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完善公司产权制度。我国实行的是公有产权制度,现在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最大的弊病是只有形式所有者,而没有事实上的所有者。产权主体缺位是导致内部人控制的根本原因,也是造成财务报告粉饰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一是要塑造公有产权主体代表,使其真正负起监管国有企业的职责。成立一个纯经济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控股机构,对被控股公司行使监督权、收益权,对财务报告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将财产所有权分散化,形成多元所有者的产权结构。关键是解决我国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减少持国有股、法人股的数量,并使其自由流通。
(2)完善董事会制度。首先应完善董事会构建机制,优化董事提名机制、董事会形成机制以及董事会责任追究与免责机制,将董事会建成能够真正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的机构;其次应从人员配置上割断董事与经理层的脐带,保证董事会成员的相对独立性。如果董事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叠,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分设就完全只是为了应付法律,而无法体现公司治理法规所体现的制衡机制,董事会也就名存实亡了;再次应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顾名思义必须独立,只有独立了才能发挥其监控作用。除此之外,独立董事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即财会知识和行业知识,以合格胜任监督检查工作。
3、实行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委派制的目的是将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以便其具有公正性。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会计监督是必要的、可行的。并且政府实行会计委派制消除了会计人员与企业管理当局在经济利益上的共同关系,再加上新《会计法》确定的法律责任,相信长期困扰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
4、建立科学合理的责、权、利平衡和激励兼容机制。
企业是一序列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契约组合,投资企业的股东是委托人,投身企业的经理是受托人,企业得靠经理来经营管理,如何既考虑短期经营业绩又兼顾长期经营业绩的激励契约是最优的,防止经理的短期行为和对股东利益的侵蚀,抑制董事和经理层通过粉饰财务报告来谋取私利;同时对经理激励奖罚。一个由“基本薪水”+“奖金”(主要取决于年度业绩)+“股权激励”(取决于长远业绩)组成的经理人激励公式比较科学。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针对我国目前会计人才市场供过于求,但高素质人才稀缺的现状,应加大职业后续教育的培训力度和广度,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平台,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对新入门的会计人员应严格把关,那些既不能胜任工作又无培养前途的会计人员,进行岗位分流。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为执业信条和基本理念。会计人员还应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业务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要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
二、社会监督方面的强化对策
1、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提高自身的执业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都应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合理和有效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各项条款的全面落实。
承接业务应谨慎,防止客户风险转移。推行“双承诺制”,即客户向事务所承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资料,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对单个项目实行全过程控制。业务项目的每一步都应按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地做好;彻底执行三级复核制,各级都应明确具体复核内容和承担责任,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确保审计项目的所有环节自始至终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完善督导程序,加强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任会计师必须对质量控制负总责,总结经验教训,掌握业务规律,提高执业水平。
2、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为了彻底摆脱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依赖关系,保证其独立性,应当改变目前的审计聘任制度。建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面组织成立一个独立的审计业务聘用委员会,充当被审计单位与事务所的“中间人”,被审计单位定期向该组织上缴费用,该委员会则负责进行上市公司评级、招标选择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等工作。
3、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及后续教育的监管。
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监管是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强制性因素,有必要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监管机构,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也要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杜绝继续教育走形式、学习不深入的现象,以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改进目前以清理整顿、年度检查为主的监管手段,采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是保持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外在驱动力。
三、政府监督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1、财政监督应当以会计信息质量为主要对象。
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体上的社会经济秩序,财政部门作为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承担起管理和监督的的职责。在监督的方式上,可供选择的途径有二:一是财政部门以社会经济管理者身份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各单位的会计报表,财政部门保留对各单位会计报表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质量进行再监督的权利;二是财政部门以国有资产代表者身份,有选择地向部分国有单位委派会计负责人,通过会计负责人对国有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2、税务监督应当是政府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监督的主要手段。
税务监督的对象是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财务会计资料是其监督的基本内容之一。因此,如果税务监督的职能到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3、审计监督主要承担国家投资项目的监督。
审计监督主要是实施对税务、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的再监督。在具体操作上,审计监督还应当与财政部门要有明确的分工,避免重复。
此外,财政、税务、审计监督还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树立监督权威。
四、加快法律体系建设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必须要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做保证,现阶段仍需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管作用;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