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学习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8

某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海委[]3号《中共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海委组()6号《关于全市科(局)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十七大精神学习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树民政新形象,创民政新业绩”为载体,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
二、目标要求
这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主题教育、和谐单位创建、加强作风建设等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民政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好干部职工创造性。努力把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民政工作中的实践,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局提出的工作目标、重大任务、重要部署上来。各科室、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精心组织。通过学习培训,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党员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我市民政工作水平,提升民政队伍新形象。
(一)牢牢把握主题,进一步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主题;进一步明确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进一步把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确立的共同理想、共同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上,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二)始终贯穿主线,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真正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民政工作,通过“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深化队伍建设,把“内强素质抓管理、外树形象抓服务”作为抓民政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
(三)明确主要任务,进一步把力量凝聚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面实现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上来,凝聚到市政府今年提出的全面实施文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任务上来。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全面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刻领会“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等五个方面,是党的十七大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民政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位民政工作者必须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清醒而顽强地为之奋斗。
三、方法步骤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局系统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必须积极努力探索,进一步创新载体,力争收到预期效果。
(一)区分对象,分层施教。一是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以局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专题研讨、网上在线学习等形式,潜心学习、反复体会,开展深入的调研,认真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海宁特别是在民政工作实践的成功经验,分析民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海宁民政工作科学、依法、规范、和谐推进的新路径。二是一般党员干部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入、系统地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帮助广大党员干部领会精神实质,更好地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三是要充分运用民政网、民政视频、黑板报、宣传栏等有效教育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地组织基层民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全市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创新载体,形式多样。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地开展宣传教育。这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全系统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宣教活动部署会、进行一次宣教培训,开展一次民政工作大讨论、落实一次理论测试、撰写一篇学习体会、为民政发展献上一计,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三)推动发展,务求实效。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务求实效,真正达到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通过这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实现以下“四个新”。
一是在民政事业上有新的突破。通过主题宣传教育,着力围绕市委市府提出的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总目标,推进创新业绩、树新形象,开展“比学赶超”活动,让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真正理解“创什么样的业绩和树什么样的形象”,把大家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引导到民政事业发展上来,上下掀起创业创新创优的新高潮。
二是在民政队伍上有新的面貌。通过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围绕“以民为本,满意民政”目标,牢牢把握转型提升这一关键,突出“民生和谐”这一重点,全面落实以人为本这一要求,进一步促进系统内部“勤学习、比业务、讲效率、求提高”氛围的形成,力求使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新的提升。
三是在民政机制管理水平上有新的提高。通过主题宣传教育,促进民政管理体系的创新,制定和完善有关规定、制度,提高工作执行力,充分发挥全体民政人员的能力和作用,加强对基层(窗口)民政的规范化管理,逐步运用更新、更好的管理机制和手段,使我市的民政管理水平有新提高。
四是在民政党建上有新进展。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各支部在本单位发挥更有力的作用,谱写海宁民政党建工作的新篇章。
四、组织领导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市委为深化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而作出的重要部署。各单位(科室)、支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建立领导小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局党组建立由张云根同志任组长,吴子法、邬祖根、沈彩芬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主题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子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祁兆明同志任副主任。各支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主题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好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好本部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力求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
(二)精心组织活动。根据上级的部署,我局的整个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二月底前。各支部(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学习宣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动员部署。二是组织实施阶段,3月到5月。按市委的统一部署,各部门、支部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完成主题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巩固提高阶段,6月到12月。主要是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研究宣传教育由集中性转入经常性后的有关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支部(单位)要围绕主题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各阶段工作,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发挥好民政网络、专题栏目的优势作用,重视对外宣传的作用,针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不同阶段,既全面又有重点地报道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与和谐创建活动,使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过程成为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社会文明风尚的过程。办公室要将各单位、支部上报的有关宣传报道信息及时编发,并做好对上的报送工作。各部门要于5月底前将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向局党组报告。局宣教活动领导小组也将按照活动的不同阶段,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查阅台帐资料等。


中共市民政局党组
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