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论文--反行政垄断的立法思考第2页
)建立司法审查制度。
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还没有将行政垄断行为纳入其救济范围,但中国在加入wto时已作出承诺,必须要履行世贸组织有关司法审查的义务。这就要求我国的反垄断法也应与国际接轨,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对行政机关所实行的行政垄断行为,受害的企业和消费者有权提出行政复议,如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在行政管制的框架内建立反垄断机制也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目前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没有《反垄断法》,因此后者的尽早出台应是解决垄断问题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