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金融形势分析
桃源县金融形势分析
桃源县金融形势分析
,桃源县金融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县金融发展大局,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金融体制改革,全县金融运行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量持续增长,信贷投入重点突出,现金收支基本平衡,金融改革进展顺利,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银行内部管理逐步加强,各项信贷投入合理调整,业务稳健发展,经济效益再创新高,金融运行总体平稳。桃源县金融部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金融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主要有:县内资金流失严重,而信用社资金相对不足,金融生态环境总体欠佳,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村市场中间业务发展缓慢等。
一、金融运行良好,质量较高
1、各项存款增幅较大。底,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82960万元,比年初增加52656万元,增长12.2%。其中企业存款22341万元,比年初增加796万元,增长3.7%;储蓄存款436338万元,比年初增加45555万元,增长11.7%。企业存款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金融部门加大对优质企业单位的资金支持,有效提高了企业单位经营效益,特别是私营企业经营效益明显好转;二是我县招商引资效果明显,今年共引进国内外资金21.5亿元,比上年增加6.62亿元;三是地方政府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企业生产销售提供绿色通道,在税收、规费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储蓄存款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居民收入增加。据抽样调查,桃源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9%,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2.5%,据全面统计,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17.1%,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储源进一步扩大;二是预防性储蓄有所增加。许多居民为了防范各种改革,包括养老、失业、教育、住房、疾病等对自己带来的影响,选择储蓄作为应对策略;三是在外务工经商人员收入增长。桃源县在外务工经商人员大约有近20万人,一年有10多亿的收入从外地汇入或带回,也使得我县储蓄存款进一步增加;四是金融业务的拓展。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业务品种,如代发工资、发行信用卡、代理财务等,通过这些优质服务吸收了部分存款。
2、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桃源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38407万元,比年初增加4699万元,增长2.0%。贷款投向的主要特点是:以短期贷款为主,加大了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一是金融部门加大了对“三农”支持力度。全县农业贷款余额达48095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20.2%,比年初增加3800万元,对乡镇企业贷款余额达16127万元;二是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如对桃源县钢球厂、桃源汽车修配厂等中小企业提供近300万元的信贷资金支持;三是支持优质企业单位建设。如对城市资产经营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桃源县金果果蔬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桃源一中发放1060万元等;三是支持地方粮食储备。县农发行末贷款余额87492万元,用于粮棉收购,年内共累计发放13216万元。
3、现金收支基本平衡。在人民银行撤销发行库的情况下,各金融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货币供应和库存,全县金融机构累计完成现金收入1520531万元,累计完成现金支出1520815万元,总体呈现金回笼态势。从现金回笼渠道来看,主要是商品销售收入、储蓄存款收入、服务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其中储蓄存款收入是货币回笼的主要方式之一;从现金投放渠道来看,主要是行政企事业管理费支出、储蓄存款支出、工资性支出及其他金融机构支出等。
4、经济效益创历史新高。,桃源县国有商业银行及信用社、农发行经营状况良好,实现了全县金融机构整体盈利。各金融机构在增加收入,降低经营成本及信贷风险上成效显著,全年实现盈利509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82万元,其中:工行盈利1087万元,农行盈利1798万元,中行盈利282万元,建行盈利953万元等。
5、金融改革进展顺利,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各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农村信用社县乡统一法人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对不守信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加大了清收、清欠力度,全年共清收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98500元。在信用社区的创建活动中通过树立诚信典型、营造诚信氛围,建立了以桃纺西苑社区、陬市李家洲社区以及漳江镇宝洞峪信用村为支点,大力推进信用社区的建设,达到了金融环境改善、金融秩序稳定、金融效益好转,金融服务水平提高的目标。
6、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打造多方共赢局面。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扩大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为企业提供经济便利的金融服务建立了基础数据库,人民银行在县委政府、工商、税务等多家单位的支持下,对全县一千多家中小企业信息进行清理,将符合条件的136家企业信息登记载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二阶段的数据采集工作,为实现政、银、企等多方共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创安办的指导下,在联社成立了桃源县人民法院驻信用联社工作组,实行立、审、执合一的办案方式,加大了打击“赖帐户”、“钉子户”和各种逃废债务行为的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
1、县内资金流失严重。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惜贷、慎贷,新增存款大部分用于上存,上存资金利息收入已成为部分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县内存贷差由年初196596万元,增加到现在的213971万元,增长17375万元。存贷差进一步扩大,县内可用资金则相应减少。加上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垂直管理模式,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明显制约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二是邮政储蓄资金外流。县邮政储汇局共在桃源各乡镇设有25家储蓄所,目前储蓄余额达67960万元,全部存入上级部门,没有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2、农村信贷资金不足。在涉农金融机构中,农业贷款的总额虽然不断增加,但可持续性差、后劲不足,在资金总供给中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支农的唯一主力。这种单一方式难以独自支撑农业大县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对资金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三农”对资金的需求不只是简单的基本生产资金投入,而是表现在扩大再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农机具、生活消费等多个方面的需求。农村信用社受资金实力、人力的影响,贷款能力有限,贷款种类单一,已不能适应农业资金多样化的需要。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主要是支持农户基本生产所需要的小额农户贷款,虽贷款面已达到40%左右,但仍存在资金供应不足的矛盾。
3、金融生态环境欠佳。一是法制环境欠佳,金融债权保护不力。如《破产法》规定清算程序上把银行排在最后,且未明确金融机构对欠债不还债务人享有无条件的破产起诉权。尤其是执法效率较为低下,司法执行难、执行周期长的问题十分突出,常常陷入“胜了官司输了钱、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窘境。去年金融机构共向法院起诉涉及金额10528万元,胜诉10528万元,结果执行金额仅为143万元。二是社会信用意识还不高。虽然近年来,金融系统针对提高社会信用做了大量的工作,情形有了一些好转,但仍存在一些自然人通过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加之一些金融从业人员在个人利益驱使下,置金融法规于不顾,为这些人员大开方便之门,严重损伤了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三是中小企业融资条件不足。目前,国有独资银行均实行股份制改革,加强了信贷控制,严格授信授权。且贷款手续繁琐,程序复杂,规费较高,企业往往望而却步,加之金融机构内部出台的信贷风险终身追究制,也使信贷人员一定程度上产生“惧贷”心理。今年县内各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新发贷款不足300万元。
4、居民投资创业热情不高。一是我县投资软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税费征收相对过高,部分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存在办事不透明、不规范的现象,加大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二是人们认识受限,对股票、基金、投资等新概念的理解和掌握不熟悉,储蓄仍然是最保险的选择。三是预防性储蓄有所增加,许多居民为了防范各种改革,如养老、失业、教育、住房、疾病等对自己带来的影响,选择储蓄作为应对策略,而对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不高。
5、民间融资依然活跃。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民间融资金额大约为3亿元以上。自农村信用站从农村地区撤销后,造成部分农村出现金融服务盲点,助长了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因其成交方式灵活、借贷期限不固定、手续简便、利率基本维持在老百姓可接受的限度内而呈活跃趋势。在被调查的300位农户中,有251位表示参与过民间借贷,占被调查对象的84%。县内民间融资行为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县内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且不符合国家政策支持,为扩大规模,维持生产经营等原因,需要大量的资金只能通过信用社和民间融资获得。另一方面,个人借贷需求主要集中在住房、疾病、教育、农耕生产等日常行为,主要表现在家庭大宗支出方面。
6、中间业务发展较慢。今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效果显著,全年中间业务收入897.45万元,但其中农村信用联社收入仅为20万元,还存在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桃源县农村地区,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开户行纷纷选择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农村信用社在乡镇设立了营业网点,但农村信用社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在金融服务水平方面仍有一些差距,真正把基本户开在农村信用社的少之又少,为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提出的建议仅供参考
1、治理优化信用环境。县委、县政府应在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上下功夫,以企业信用体系为突破口,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创造良好的金融发展外部环境。同时,要给予农村金融部门优惠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卸掉历史重负,包括历年亏损、不良贷款处置、行社脱钩遗留资金等问题,轻装上阵。在税费方面对农村信用社实行“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优惠政策,如采用减免农信社营业税、所得税等,对农村信用社政策性业务实行贴息等办法激励农信社发放“三农”贷款,降低农贷资金的成本,使农村信用社成为有效支持当地农业发展的助推器,促进农村金融与“三农”经济的协调发展。
2、控制农村资金外流。控制当前农村资金外流,要通过综合治理的办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调整邮政储蓄在人民银行转存款利率,并建立起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二是制定相关法律,要求在县域有经营性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将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