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范文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1/11/19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范文第2页

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兴党中央提出的“四风”要求,提高服务煤矿安全生产大局的能力,促进“三推进”、“三深化”工作的落实。

3.以纠风工作为契机,近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国家总局党组要求,重点开展“三项整治”,进一步树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良好形象。一是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证照办理、煤矿安全核准、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等行政审批中违反程序、暗箱操作、违规审批等问题。二是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行政处罚不规范、擅自更改行政处罚决定、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违规处罚等问题,重点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现象和问题。三是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在设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执业活动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虚假评估、商业贿赂问题,重点解决中介机构资质认定、日常监管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建立对中介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结合廉政风险排查,查找问题,完善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局党组将根据国家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进行检查,促进“三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六)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抓手,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严格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一要认真组织学习近平中纪委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遵守《廉政准则》的能力。二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按照局党组关于做好两项法规贯彻实施意见,做好个人申报工作。三要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查处。四要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要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工作效能,严格控制出国考察,减少各种会议、招待费的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五要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七)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1.明确廉政责任,落实工作任务。为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与各单位和部门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个人要签订廉政承诺书。7月份要分别召开局领导所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单位(部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书面汇报,对下步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强化量化考核,推动工作落实。今年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双百”量化考核。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继续对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百分量化考核。二是根据“一岗双责”规定,研究制定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结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八)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腐败行为。要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渎职侵权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安全中介业务等问题的案件;严肃查办监察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和为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要按照《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与检察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在煤矿事故中涉及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法犯罪案件和腐败问题。

要切实发挥**举报的作用,努力拓宽发现违纪线索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网上举报,重视举报线索的查处和反馈。要加大有关案件通报力度,对典型案件要深刻剖析,发挥办案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