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全省排位情况的分析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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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亿元、31亿元、39亿元和28亿元,比娄底也少4亿元,列全省第7位。3、大企业、大项目较少,产业带动效应不强。一是核心大中型企业缺乏。郴州市大中型工业企业46户,少于长沙、株洲、衡阳和常德,虽列第5,但比较起来,户平增加值还不到1亿元(9755万元),比岳阳低60%、比常德低40%、比长沙低35%、比衡阳低30%。明显缺乏像长沙三一重工、株洲冶炼集团、湘潭钢铁集团、衡阳星马重汽、岳阳石化、常德卷烟、益阳益鑫泰、永州长丰汽车、娄底涟源钢铁那样具有强力带动作用的核心企业。二是上市公司少。郴州市仅郴电国际1户上市企业,从数量、规模、股本、上市时期与“一点一线”长沙(22户)、株洲(4户)、衡阳(4户)、岳阳(4户)和湘潭(2户)比,存在明显差距。三是招商引资大项目不多。历年来郴州市外资项目中,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约20多个,与“一点一线”市比差距较大。同时在引资项目中,大部分招商项目均是劳动密集型和初级产品、粗加工产品项目,包括高新技术、物流业、金融业在内的现代化企业比较缺乏。四是园区工业企业规模偏小。世界经济发展经验证明,建设园区,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而园区经济的增长点又在工业企业,但目前郴州市园区工业规模偏小,难以很好地发挥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据统计,郴州市9个开发(园)区面积60.8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仅4.5个工业企业,比全省平均水平少2个,比长沙、株洲、湘潭分别少1.9个、5.2个和5.2个;户均工业增加值仅650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0万元,与长沙(1707万元)、株洲(1054万元)、衡阳(1245万元)、岳阳(1143万元)和常德(1008万元)比相差甚远。
四、加快郴州市经济发展的几点政策建议
1、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力推广清洁生产、绿色工业和绿色消费模式。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市场准入和税收等手段的扶优限劣作用。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的约束机制和补偿机制,引导资源型地区和城市适度、合理开发资源,及早谋划接续性产业的发展。尽快改进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区和各行业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减少污染、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下功夫。
2、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以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战略,增强开拓国内外市场和运用国内外资源的能力,增强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风险应对机制,使郴州市生产要素组合方面的比较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和抗冲击能力。
3、增强区域政策的整合能力和区域经济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科学的国土整治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等公共政策工具,引导重大生产力布局和生产要素流动方向,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分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更加重视增强各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必要的政策倾斜和公共资源倾斜,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环境,逐步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福利水平。
4、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进程,走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要理清城市化发展思路,走一条有利于产业聚集、资源节约、环境改善、布局紧凑的城市化新路子,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注重促进产业聚集和完善城市功能,形成合理的城市布局和规模结构。通过工业化链条延伸来加深城乡经济融合,带动农村经济进一步走向专业化、市场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规模经营水平。农村内部应当着力推进土地制度创新、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大力发展适应农村经济变革趋势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和基层社会组织。
5、合理调整投资和消费结构。一是要遵循工业化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客观规律,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关键是着力健全经济运行机制,主要运用市场经济的方法和手段,促使投资和消费按内在发展趋势协调变动,而不是把投资率和消费率作为宏观调控的直接目标。二是要重视调整政府投资和政府消费的关系。政府所承担的一般经济建设职能要进一步向公共服务职能转换,并主要由政府最终消费来体现。三是要提高最终消费率,重点在于提高居民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而政府最终消费率应当保持稳定。四是要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避免企业以牺牲劳动者利益为代价片面追求资本的利益。
6、完善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流动方面的社会政策。把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就业增长和经济增长大体同步。加强维护非正规就业领域的劳动者权益,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收入分配政策取向应当是继续打破平均主义,完善按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激励机制,同时努力将收入差距保持在适当范围内,维护社会公正。积极而有序地扩大社会流动,目前重点在于逐步实现教育和城乡流动的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