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思考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0

县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思考第2页

材料收购资金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季节,不得不向民间借贷,企业生产受到影响,严重制约着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三、加快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根据县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综合各方面发展因素,县今后一个时期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目标是:从明年起4年内,每年新增农业龙头企业3-5家,到达到50家;年销售总额在基础上翻一番,到达到8亿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发展到8家,其中亿元以上企业发展到3家;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到带动联系农户7万户,带动联系农产品基地20万亩。
农产品加工业介于一、二产业之间,在国际上被称为朝阳产业。我们必须面对入世后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依托县的农业资源,充分发挥县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现有农业龙头企业优势,采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升级,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做强、做大、做优农业龙头企业。
1.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近几年,县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有较大幅度提高,但面对入世后的严峻形势,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力度。围绕优势产业,采用贷款贴息、技改扶持、奖励企业、税收优惠等方式,集中财力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有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出口创汇能力强的企业和产品质量好、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2.大力营造发展环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进一步融入“东陇海”产业带,完善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工商企业来县投资农业。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集聚与升级。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手续。加强信用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使大集团、大公司能够引得进、留得住。加强农业企业土地权证办理工作,为企业办证提供各种便利。
3.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优先贷款项目,对农业龙头企业向农户收购农副产品所需流动资金,特别是在收购旺季,要简化贷款手续,及时发放贷款。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应视项目用途与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切实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投入。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应扩大担保业务,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4.提供技术和农产品质量标准服务。农业技术部门要培育、引进、推广适合加工专用的农产品品种,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协作,承担起培训农民、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等职能。质检部门要及时为龙头企业提供国内外最新农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信息,为加工农产品的质量控制提供快捷、优质服务,为建立企业质量、计量保证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工商部门对从事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的新办农业龙头企业,应及时给予工商注册登记。对暂时尚不具备条件且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应允许先登记后规范,逐步完善。对因生产发展需要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要切实加强服务,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创品牌,及时做好县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省、市知名商标的申报工作。
5.组建农产品加工协会。发展农产品加工协会是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建议建立县级农产品加工协会,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在制定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等方面予以帮助。协会正常运作后,政府赋予协会必要的管理职能,使其逐步树立权威,让其在产品市场准入、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绿色壁垒应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6.建立利益联动机制,确保龙头企业健康发展。目前,应广泛推广运用下列形式:一是合同制(即订单农业)。这种形式是农业产业化利益机制的主要形式。主要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用合同或契约等形式,确定基地农产品生产数量、质量和收购最低保护价,以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建立起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订单农业应先从龙头企业做起。二是合作制,就是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在自愿互助基础上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研究会等,农民以会员的身份加入协会,按协会要求组织生产,协会负责回收产品,并提供无偿或低偿的配套服务。三是股份制。就是引导龙头企业吸纳农户以资金、土地、水面、设备、技术、劳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在龙头企业中拥有股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四“是第一”制。主要是龙头企业把农产品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行包种苗、包技术、包农资、包产品收购的“四包”“一条龙”服务,解除农民发展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