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反腐倡廉的意义
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反腐倡廉的意义
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于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特别是能让我们不断更新纪检监察工作理念,使反腐倡廉工作能更健康、科学、有序地进行。
一是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具有有序性。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永远不会结束,所以要使反腐工作能健康有序地开展,就必须通过一系列制度和健全机制进行制约,绝不能靠一时一地一事地指望某个人或部分人,更不是靠突击惩治几个或一批腐败分子就能达到目的的。只有靠制度和机制才能使腐败分子无隙可乘,这才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意义所在。
二是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具有科学性。反腐倡廉工作是一件复杂的工作,腐败有复杂的成因,反腐的措施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多种多样,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用“求真务实,认识规律,把握规律,才能得其要旨”,不然,我们的工作只会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忙于“救火”,更“不得其要”。只有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和不同对象,制定不同的战略和措施,才能进行科学反腐,正如毛泽东所说:“时刻想到自己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不然只能将反腐与实际脱离。
三是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而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为上述结果保驾护航。目前,在我们纪检监察战线中开展的“做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正是实现这种“必须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目标的具体体现。
四是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具有创新性。“确立科学发展观,对于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水平和驾驶全局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至关重要”,这对于经济工作有指导意义,而对于反腐倡廉工作同样具有现实意义。只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的能力”,同样,只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工作,才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能力。而对于具体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创新工作思路也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因为“坚持用发展和改革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才是最适合现实的情况。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将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这对于我们反腐倡廉工作同志思想和业务上的开拓创新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