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违”现状的原因分析与建议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5/6/18

关于“两违”现状的原因分析与建议

关于“两违”现状的原因分析与建议
近年来,不断加大“两违”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在高强度持续拆违的高压态势下,当前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增长速度有所减缓,但“两违”仍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特别是各城区经济发展建设和项目推进。现结合实际,对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即“两违”的现状原因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供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参考。
一、“两违”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农民存在法不忘初心理。由于整治“两违”工作历史问题,涉及当事人数量众多,范围广,很多农民都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互相效仿,跟风攀比,在执法力度不够或不及时的情况下,广大农民群众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有恃无恐,建了被拆,拆了再建,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当前我市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部分农户从征地拆迁中得到了巨额补偿。因而许多农民就把“种房子”作为发家致富的捷径,置法律于不顾进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期盼在将来的征地拆迁得到巨额补偿,幻想一夜暴富。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农民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中,使用水泥砖等低价位建材,每平方米成本在++++元之间,就算被强行拆除,损失也并不多,且不受其他处罚;但如果纠缠得逞获得政府赔偿,其获利则大大超过原来的建设成本,因而很多农民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
(二)“两违”执法文书和流程不完善。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号文件,将未经批准的部分规划、国土行政处罚权下放城区城市管理部门行使后,随即国土监察大队一并划入城管队伍管理,“两违”的执法由城区城市管理部门实施。但由于市未对调整后法律文书、执法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相应配套执法程序仍未跟上调整,以致执法工作一度陷入混乱,导致部分案子无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最后程序。
(三)部分农民群众合法需求得不到解决。自自治区和市决定重点推进新区建设后,多年来,市国土、规划部门基本上停办了该范围内及周边城区的私人住宅建设的审批。随着部分农民家庭成员的增加,以及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在得不到正确指导和没有统一规划以及解决合法需求建房的情况下,部分农民群众只能违法占地进行违法占地和违法滥建住房。
(四)补偿程序把关不严,造成误导现象。各城区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中,在拆迁部门人员少的情况下,抽调一些其他部门人员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由于业务能力和政策法规不熟悉或不了解,在个别征地拆迁项目中,存在工作人员或为加快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或把关不严,或取证困难(如公告前建房与公告后建设难以界定),让一些农民群众从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中获得巨大利益,从而造成误导其他农户错误和违法行为。
二、“两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两违”建筑隐蔽、执法难度大。为防止违法建设被发现和查处,一些农民群众有的违法建设当事人或利用节假日进行突击建设,或选择在山坡林地、偏僻或紧邻旧房处进行建设,有的由原来的违法新占用地建房转为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加建、扩建、改建。“两违”比以往更具隐蔽性,增加了执法的难度。
(二)执法程序繁杂,审批部门存在怕事心理。由于执法主体的变更,目前全市没有统一的执法文书。根据上级执法部门的授权,年上半年,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行政强制法,研究制定了“两违”执法文书。虽然力求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执法环节和时间,但按照执法程序,从立案调查、责令停止、通知受理、限期拆除、行政复议、催告履行、到强制执行,整个工作步骤必须依法依规、且时间长,在复议不停止执行下情况下,完成一次“两违”拆除,至少需要2-3个月时间。而农民突击几天就有可能“种”出一栋房子。另外,随着行政强制法的实施,目前全市各城区所执行的快速打击“两违”等执法行为面临着没有法律依据的局面,严格执法程序与快速打击要求存在冲突,为保证执法程序的严谨,严防执法程序出现纰漏,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顾虑较多,从而影响工作效率。
(三)“两违”建筑拆除难度大、成本高。据估算,拆除一处违法建筑平均成本约为且后续**任务艰巨。对紧邻旧房建新房和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加建、扩建、改建等“两违”,由于处于村屯中间,村道狭窄不畅,房屋建筑密度大,拆除作业面有限,不便拆违机械通行,拆除难度大,执法成本更高。
(四)执法队伍和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全市各城区“两违”执法主体是由人员组成,随着查处“两违”力度的加大,执法队员在抽出时间处理因整治“两违”建筑而引发各类**等工作的同时,深入一线开展整治“两违”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三、整治“两违”的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两违”执法流程,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建议市委、市政府尽快研究出台全市统一的“两违”执法程序,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执法程序和缩短执法时间,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两违”执法效率。同时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包括矿山执法权、加层执法权、房屋规划审批权等,能下放的建议下放到各城区,让各城区政府权责统一,提高打击“两违”工作效率。
(二)增强“两违”执法力量,规范农民住宅建设。鉴于“两违”行为泛滥,建议成立独立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适当增加执法人员专门负责“两违”执法工作。如果条件不成熟,至少再增加现有的执法力量。同时加快村庄建设规划的科学编制,尽快出台农民建房的相关法规,引导农民按规划要求建房,完善农村建房手续,满足农民合理的住房需求。
(三)强化宣传力度,加大“两违”整治。建议上级执法和审批部门通过制作规范的知识宣传资料,对全市,特别是村中村进行逐家挨户开展“两违”知识宣传,广泛进行劝导警示等教育,同时组织各级到现场进行观摩,使政府整治“两违”的决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营造良好的防违控违社会氛围。同时建议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法规,加大对恶意建房、挑头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户的处罚力度,教育和震慑有“两违”企图的农户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