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的粗浅认识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8

关于对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的粗浅认识

关于对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的粗浅认识
通过对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践探索,并查阅相关资料,笔者就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谈点看法。
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执法手段缺乏,贿赂双方经常订立攻守同盟,调查取证难;二是地方干预较多,案件查办阻力大;三是违法活动隐蔽,案件发现较难;四是执法力度不够,协作网络缺乏,致使案件查处顾此失彼;五是治理工作中缺少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
二、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来。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的重大决定。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定和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扎实地做好治理工作。要加深对工商机关肩负的重要职责的认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到位,执法力度和工作措施到位。
2、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一要明确目标,牢牢把握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竞争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积极开展工作;牢牢把握重点,依法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二要抓紧从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中梳理出一批案件线索,尤其是要确定一批大要案件,集中精力进行查处。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举报,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扩大案源,坚决纠正和防止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既不轻易放过,也不随意扩大。三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大案联办、督办等机制,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上下内外通力合作,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戒力度。四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建立禁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适时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大法律的惩戒力度。
3、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工商机关在抓好案件查办的同时,要注意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通过进一步落实经济户口、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引导经营者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自觉抑制商业贿赂。工商系统也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以此为契机,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应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查处商业贿赂的专业执法队伍,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开展查帐、财务分析等方面技能的培训,使执法人员适应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要求。
4、建议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研究出台一个意见,给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执法以具体地指导。同时加大对专项治理宣传及违法案件曝光的力度,这样一方面可以形成舆论监督,另一方面可加强群众对专项治理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程度,取得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