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第2页
机制不健全,造成管理混乱、纪律松弛,给腐败分子留下可钻的空子,增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隐患。3、监督制约不到位。多经企业监督制约不到位也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多经企业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权力过多、过大、过分集中,民主集中制原则流于形式,加上一些企业权力分解不够,以致企业内部之间缺少应有的相互制约机制,导致办事不透明,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同时,由于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工作不到位,导致对领导干部和企业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监督落空,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以及对重点部门和人员的八小时以外监督缺乏有效办法,还有些企业厂务公开遮遮掩掩,应公开的不公开,应全部公开的只局部公开,“暗箱操作”现象时有发生。此外,由于职工受到聘用、上岗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受制于多经企业的领导,民主权利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
4、内部管理不规范。多经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要原因。应该说目前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是很多的,检查也很频繁,但效果不明显。一方面制度本身有问题,有些制度的建立完全是应付,“依葫芦画瓢”的多、结合实际的少,流于形式的多、管用的少,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执行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不认真执行,不加强检查考核,不形成闭环管理,制度也就形同虚设,最终造成管理有漏洞,客观上给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此外,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弊端,滋长了一些不廉洁现象,如公车私用、私费公报以及大量的浪费现象等,还有多经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些规定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这样造成“正门不开,旁门盛行”。
5、效益评价不科学。多经企业的效益评价不科学也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原因。一般对多经企业的效益评价都是以产值、利润指标完成情况为主,不包括对资产的保值、增值、负债等情况进行评价,由于评价体系不完善,造成对多经企业的资产经营状况不能及时掌握,致使一些经营方面的漏洞也难以及时发现,时间一长就可能引发“小洞不补洞受苦”的难堪。此外,对多经企业的社会效益评价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如对优质服务方面的评价等。往往是只要实现了产值、利润指标,就算是完成了任务。造成了“一俊遮百丑”的现象,给党风廉政建设留下不小的隐患。
6、主副协调不一致。在供电企业,主副协调不一致也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另一个原因。多经企业由于定位、经营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没有到位,往往相对于主业而言是处于从属地位,而主业是处于“老大”的地位,多经企业为了能在主业争取到电力建设工程、小型基建项目往往是有求于“老大”,处处事事讲究与主业的有权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协调好关系,时时不时地要进行“公关”、“润滑”,否则会处处受阻、步步为难。这种主副不协调的关系,使得主业与多经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服务、全局“一盘棋”的意识淡化,有的主业部门不得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如该招标的不招标、该审计的不审计、该验收的不验收等,由此而助长了企业内部的送礼风、宴请风、公款消费风等歪风邪气,也极易产生“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成为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大隐患。
三、加强供电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供电多经企业是供电核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与供电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承担着供电企业优质服务、电力建设、社会承诺服务特别是减人增效等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水平的优与劣、好与坏也影响着供电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当前,加强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一定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我们认为,应正确处理“六个关系”,积极探索“六项机制”。
1、正确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经营机制。“破”与“立”既是对立的也是一致的。“破”就是要改革阻碍多经企业发展,影响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旧机制;“立”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要求,建立适应多经发展需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新机制。一是完善多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与多经领导干部分管的工作相结合、与重要岗位人员从事的工作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多经企业经营归口制度。就是把企业内部在招投标规定以外或低于招投标标准的业务,如:小型电力建设工程、小型基建工程、小型土建工程、小批量的物资采购、药品采购、车辆管理等工作归口由多经部门负责,不管是主业,还是多经不允许擅自处理这些工作,以解决主副不协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防止各种流失和“暗箱操作”情况的发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二是建立职务消费货币化制度。主要途径有公务用车货币化、公务接待费用包干制、公务出差费用包干制,变实物消费为货币消费、隐性消费为显性消费、软约束为硬约束,形成规范化、透明化、货币化的经营管理模式。三是建立科学的综合效益评价机制。除对产值、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进行考核评定,还要对其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金的运作情况,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形成完善的经营评价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构筑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的“警戒线”。
2、正确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责任机制。多经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少不了与方方面面的交往和应酬,在不违反党的纪律、不损害企业利益和其他社会自然人利益的前提下,供电企业要正确处理好对下属多经企业的“放”与“管”的关系,做到放要放得有度,管得有方,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管得过死或放得太松,对多经的党风廉政建设都不利。一是建立决策失误赔偿制度。就是给供电多经企业的经营者,在一定情况、一定范围、一定数额内有一定的决策权,同时明确其对决策失误应负的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提高其经营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建立廉政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一般与双文明综合承包挂钩,也可单独进行风险抵押。三是建立公事业务招待、业务往来申报制度。变事后报告为事前申报,对不合理的宴请一律取消,不合理的往来一律制止,从源头上治理吃喝宴请、奢侈浪费的问题,如我公司多经企业招待费下达年度计划,年中和年底两次调整,既管了也不是管的太死。四是建立廉政回避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和专职人员哪些工作该亲自操作、哪些工作不该过问等,防止随意插手和干预有关工作,把重点放在工作和办事程序的健全上,构筑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的“预警器”。
3、正确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监督机制。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生的问题,有很的多是没有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而造成的,该疏的没有疏通,该堵的没有堵死,必然导致“正道不开,歪道盛行”。如加强供电多经企业与社会其他企业,特别是与个私企业交往中的监督,就是一个新课题。首先,要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到多经企业对外交往是不可避免的现实,多经企业不仅仅是内部市场的得益者,更应走出去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这就免不了与外界的接触和交往,所以我们的监督要跟上,防止有些人在与外界的交往中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其次,应对业务交往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规定,我公司在加点销售和房产销售等多经企业既要考虑与市场销售接轨,又要考虑方方面面的交往,对折让和优惠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审批的人有据可依,办事的人有章可循,防止走邪门歪道。第三要强化组织监督。建立“三项谈话”制度,即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重要岗位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打好“预防针”上紧“廉政弦”。此外,要在多经系统进一步落实“六位一体”的监审工作体系,整合监督资源、加强监督防范,通过有效的监督构筑起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链”。
4、正确处理好“奖”与“惩”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激励机制。要正确处理好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奖”与“惩”的关系,就必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奖惩激励机制,以此来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一是探索多经企业领导干部收入分配制度。使其个人收入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个人的利益同行、个人工作效率与个人经济效益同步,促使他们真正承担起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探索多经企业领导干部任期近究制度。积极探索科学的效益测评体系,如要准确评价主业对多经的支持因素等,促使多经企业代理人克服经营战略上的短期行为,主动放弃损公肥私的行为,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的各项事业中。三是探索多经企业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要制定明确的规定,对连续多年在民主测评干部中排在未位的,或在企业安全生产、资产经营,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或是屡屡违反企业管理有关规定限期不改的,要坚决执行决不手软。在建立激励机制的过程中,要防止激励幅度过大和偏低的问题,也要防止短期化的行为,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起到鼓励敬业者、激励观望者、教育落后者、惩治腐败者的目的,构筑起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的“警示钟”。
5、正确处理好“培”与“引”的关系,积极探索多经企业的用人机制。人是生产力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和存亡。当前,多经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量很大,能否处理好“培”与“引”,将长远地影响多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形成内部人才培养机制。立足于加强对现有人才的选择、培养和蓄备,做到选人上民主化,选人时应先民主后集中,突出民主推荐、职工公认、德才兼备的原则,特别是在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在德、能、勤、廉、绩等方面群众都公认的候选人,避免重才轻德,以偏盖全。用人上透明化,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选用的机制,干部、监察部门要把好考察和审查关,实行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任前公示制,努力防止用人失察等问题的发生。其次,建立社会人才的吸纳机制。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程序,把好选人、用人关,真正把有志于供电多经事业的社会人才吸纳进来,共谋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