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 把小作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体会范文 发布时间:2010/9/7

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 把小作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级政府也把加强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空前重视。食品加工业专项调查显示:大中型食品企业的食品质量总体是安全可靠的,但数量众多、产量低下的小作坊不容乐观。当前,食品小作坊不断成为“印象塌陷”的重灾区,假冒伪劣的代名词。根据省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整治食品小作坊已迫在眉睫,我们把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的重点和难点,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效果,赢得当地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赞誉。

一、基本情况

国家质检总局对大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表明79.2%的企业系10人以下的小作坊;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的调查中发现70%的企业属于10人以下的小作坊。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普查,发现:的情况更是如此。118家登记在册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作坊有104家,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88.1%。这类企业生产基本条件简单,疏于管理,季节生产,质量保证能力低,市场适应能力差,属典型小作坊生产。由于我市地处边远地区,经济较为滞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少、规模小,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分布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县境内。

诚然,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的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我市的工业发展滞后,以农业为主,全市有149.2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90%以上,而且分布在交通闭塞的边远山区,这是一个较大的消费群体,而且因受较长时期的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其低层次食品需求成了小作坊的温床。因为小—作坊的生产加工的工艺简单,成本低廉、经营简单、转向灵活,还能对当地的农副产品快速吸纳消化,就地转化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为部分农民的增产增收创造一定机会,涉及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消费习惯等,都给小作坊的存在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二、政府领导重视、指导到位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质监部门的重要工作,质监部门必须尽全力抓好。如何强化监管,如何引导市内食品小作坊企业做大做强,是质监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首先是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以质监局发〔〕号文件,成立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在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由市局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其次是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亲自挂帅,带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的人员,深入到全市各县,找到了各县分管的副县长,就如何做好当地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形成了协同一致的目标和工作方案,从而赢得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划拨专项工作经费,各级政府支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目前为止,、、县政府为开展此项工作拨出专项经费,共计万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在地方总人口万多人、每年财政收入几百万元的情况下,划拨两万元的专项经费,积极开展地方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局结合地方的实际,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加大对生产(经销)企业厂长(经理)特别是小作坊业主和技术骨干的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知识培训力度,努力营造“质量振兴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放心购物环境;加大了对社会各界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知识的力度;动员全民参与,构筑食品质量安全防线,努力营造“人人创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诚实信用环境,让假冒伪劣食品无处藏身,努力营造名优食品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二是根据我市食品小作坊主要分布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特点。按照“重心下移”的要求,充分发挥县级质监局的作用,采取定区域,定企业,分片包干的方式,要求监督员走村串户,逐一五登记造册,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的小作坊数量、类别、规模和质量状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跟踪监督、动态管理;在乡、村、社区聘请质量监督员和质量协管员,针对小作坊分布散、流动快、季节性强的特点,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举报,使质监部门成为“千里眼”、“顺风耳”,把消费者的暗管与相关部门的明查结合起来,双管齐下,确保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三是针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小作坊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和乡镇,特别是贫困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最了解情况的。因此从县到乡镇建立了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小作坊监管责任制和食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认真推行三种制度,即:责任制、帮扶制、承诺制。四是县级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根据季节、产品种类的特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对抽查、复查仍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生产企业,坚决依法取缔,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现涉及人身安全的假冒伪劣食品,一方面公开曝光,引导消费,另一方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根据小作坊的产品流向登记限期追回已售出产品,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厉打击。五是结合我市的小作坊食品具有分散性、季节性、流动性强的特点,光靠政府的职能部门,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况且仅靠行政、法律等强制手段也不容易从根本上杜绝“打痛”,“打死”的问题。因此,着重加大宣传力度,让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力争取证,暂时无条件的街道企业,构建起了政府、部门、协会、作坊四位一体的管理格局,把“要我生产合格产品”的他律行为变成“我要生产合格产品”的自学行为,努力抢先了“公司+散户”的联营模式,鼓励基础好,证照齐,市场信誉度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在自学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小作坊,把小作坊变为企业的半成品车间,这样即能保证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又解决了农民、下岗工人的就业问题,还有利于规模企业的集体经营发展。六是通过全州质监系统的努力宣传,得到了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配合,使我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四、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工作

我市的普查建档工作,充分依靠当地的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工作方案,统一的普查建档内容,印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表》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普查建档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乡(镇)为单位分片落实普查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质量监督员或村民委员会(社区)质量协管员和其他人员参与,做好培训、指导,认真完成了我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普查工作,普查显示:全市共有11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其产品主要是大米、植物油、桶装饮用水、牛奶、白酒、米线、饵丝、糕点、肉制品、茶叶等10类。三是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建立了企业普查信息档案;四是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进行综合评价,并将其分类,经过分类显示,全市11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没有一家属于a类生产加工企业,有1家属于b类生产加工企业,有11家属于c类生产加工企业,有106家属于d类生产加工企业。

五、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分片监管,确定了片区监管责任人29人,质量协管员167人。六是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18份。五是建立并认真实施小作坊食品加工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食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安全合格食品,是每个食品生产加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明确食品生产加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向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提出要求,必须每年向当地质监部门汇报产品质量、生产情况、质量把关、产品主要流向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专业监管人中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的机会少,经验少,业务很不熟悉,专项经费不足,普查建档设备没有,无法建立稳定的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库。全州的食品生产企业,数量不少,但规模小,分布不均匀,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加上监管人员经费不足,致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由于受到传统的消费观念的影响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的广大消费者容易接受生产成本低,价格便宜的食品,这样就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总之,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得到了一次全面了解和掌握,摸清了底数,初步评估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底数,为下一步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