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  奋力进取

模版范例范文 发布时间:2010/12/30

求真务实  奋力进取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通过总结政府采购法实施两年来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实践,研究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工作力度的具体措施。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国从年开始政府采购工作试点。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依法行政、依法采购、规范管理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新的要求。两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以政府采购法实施为契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后,财政部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推进改革工作,在废止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有关管理办法的同时,着力进行了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组织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送审稿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会同监察部联合制定并颁布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各地区也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工作并将其摆到改革的突出位置。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地区都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制定了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有些地区还制定了一些专项内容的管理办法。与此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也都按照法律要求制定了内部操作规程和工作人员守则等内部管理制度。上述这些工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加强规范化管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政府采购范围、规模进一步扩大
两年来,各地区围绕上规模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使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地区通过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明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采购项目,拓宽了采购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将国家储备粮,广东、云南、大连等一些地方将国债资金采购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安徽、河南、吉林、上海等省(市)在工程实行政府采购方面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了工程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明显增多,工程采购占整个采购规模的比重达到了50%左右。河北、河南等省份还制定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对采购项目的预算管理,努力将政府采购预算做实、做细,提高了采购的计划性和监督的有效性,确保了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还有一些地方在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的同时,适度实施了部门集中采购,青海省为此专门制定了部门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安徽省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将全省大中专学校游离在政府采购范围之外的项目都有效地统管起来,年各地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部门集中采购规模达到283亿元。许多地方还积极探索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有效途径,江苏省扩大并完善了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实施范围,上海市实行招标结果由区县共享的办法,深圳等地还积极探索通过网络报价采购等新的采购方式。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速度都增长很快。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只有30多亿元,年已经达到了1660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64.4%。据初步统计,年1-9月份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已经达到了1300多亿元,许多地区的增幅都超过了去年同期水平,预计今年政府采购规模可以完成亿元。
(三)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分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分离,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监管工作机制,是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国务院和财政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两年来,各地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分离工作,并取得较大进展。到目前为止,全国36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中已有26个完成了集中采购机构与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分离工作。其他地区也都按照规定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分离方案,其中有的方案已经报当地政府等待批准。省以下地、县两级分离工作也在陆续进行,许多地区的市、县两级已实现了管采分离。与此同时,管理机构与采购人以及集中采购机构三者之间的工作职责日趋合理,初步实现了职能划分清楚,运转协调的工作目标。
在理顺职能和机构的过程中,政府采购队伍继续得到加强,从事政府采购的人员进一步充实,专业素质和知识结构等有所改善和调整,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国各地专职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已经有上万人,成为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四)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规范化管理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在近两年贯彻政府采购法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它作为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的非常重要的环节,给予了高度重视。
1、采购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年,在1660亿政府采购金额中,通过公开招标实现的采购金额950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57%,预计今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会达到采购总规模的60%以上,基本确立了公开招标方式的主导地位。两年来,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数量成倍增加,这些指定宣传媒体在我们采购事业的发展当中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信息公告的数量从的5000多条增加到年的10238条,今年到目前为止,已达到2.7万多条。
2、集中采购更加完善。近两年,各地区都根据法律要求,制定并颁布了本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并且做到了提前制定发布,使各采购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前就知道下一年的采购范围及项目,也使集中采购机构了解和掌握了年度工作任务,有效地指导和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也注意加强自身建设,在更好地实施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技巧和效率等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并开发了相关操作系统,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服务意识有所增强,采购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集中采购效果更加显著。年全国集中采购规模占采购总规模的60%以上,其中,地方约有690亿元,占到了地方采购总规模的近70%。这种格局基本确立了集中采购在现阶段作为政府采购主要形式的地位。
3、采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突出表现在采购人依法采购的意识和执行政府采购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不断完善,随意采购、盲目采购等无序采购现象明显减少。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招标采购、资金支付、合同审核等方面的管理程序、审批环节更加严谨透明。集中采购的运行规程和实施办法更加合理有效。北京、江苏、辽宁、浙江等地区对采购程序和方式进行了整合,使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加强了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做到了依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湖北、安徽、河北等省份在这方面摸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集中采购机构也加强了对中标供应商履约行为的检查,及时将问题反映给财政部门处理。这些工作促进了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也增强了采购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4、专家管理更加科学。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原则,财政部建立了中央政府采购专家库,许多地方也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专家库,加强了对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评审专家执业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跨地区抽取专家的人次明显增加,提高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甘肃、天津等省市还建立了对专家考核评议制度。
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成效和进展,展现出政府采购工作的新面貌,也显示出政府采购制度的社会影响力正在日益增强。应当指出的是,近年来各地区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开展采购活动过程中,还注意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认真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采购项目,扩大了政府采购的影响力。如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实行了政府采购,有力地支持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在落实中央有关三农政策方面,将有关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如河南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江苏七大财政支农项目等,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重庆市通过政府采购解决了公安消防人员伤残保险问题,四川、湖南、福建等省的中小学课本和学生被褥等实行政府采购,广东春节联欢晚会连续两年实行政府采购招标确定承办人等,都取得了较好效果。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改革成效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得到体现:一是节约了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根据各地的经验,每年采购资金节约率都在10%以上,据测算,年全国通过实施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近200亿元。到年,通过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至少在400亿元以上。这对我们目前还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一个非常值得总结的成绩。二是规范了采购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过程中,依法行政、依法管采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正在形成。具体操作日益规范,随意干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逐步减少。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廉政建设。三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开始体现。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等措施的出台,将有效地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政策功能的发挥。一些地方也开始注意利用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来实现相关政策功能,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江苏省南京市通过政策调控,政府采购中标企业80%以上都是中小企业;北京市在采购办法中规定不得指定品牌,要使厂家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许多地区在采购的具体活动中,有关支持国内企业和购买国货的条款越来越多,国货意识、政策目标意识在采购活动中越来越强。这也是我们认识不断升华,借鉴国际经验,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功能的必然结果。
在总结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难题,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是依法采购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认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权宜之计,临时措施,仍然处于观望等待状态,导致措施不力、工作滞后,在某些方面拖了整个政府采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