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新体会—党内和谐的内涵及推进党内和谐的对策思考

工作体会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9

六中全会新体会—党内和谐的内涵及推进党内和谐的对策思考

党内和谐的内涵及推进党内和谐的对策思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把“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的重要体现,为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如何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党内和谐的内涵
党内和谐也就是党内关系的和谐,它包括党内党员与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与领导干部之间、各级领导班子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同级党组织之间、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行为活动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这种和谐,从整体上来看,正如邓小平同志曾强调的,必须按照毛泽东同志指出的,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党内和谐,正是要努力形成这种和谐的政治局面。
从党内和谐的要求来看,它同样具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具有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等一般特征。具体地说,和谐的党内关系至少应包括以下要求:第一,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和共同信仰,是党内和谐的重要前提。共同的政治信仰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同心同德,是凝聚党心、实现党内思想和谐和保持党内安定团结的先决条件,这也是由党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第二,统一的组织原则和充分的民主,是党内和谐的关键所在。统一的组织原则是党内民主和科学决策的组织保障,也是党内组织和谐的重要体现;充分的民主为实现“和而不同”、生动活泼而不是“一潭死水”的和谐创造了条件。第三,全体党员在党内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是党内和谐的集中体现。在党内同志之间,权利义务平等,不存在特殊的党员,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第四,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制度,并且使之得到充分贯彻落实,是党内和谐的根本保障。没有制度保障的和谐,是暂时的和谐,是一种不能长久的和谐,只有依靠制度才能保证党内和谐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党内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
作为在中国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内部和谐(党内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意义十分重大,这是由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党内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
首先,党内关系的和谐状态不仅是衡量党的自身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永葆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一个党内关系不和谐的政党肯定是一个缺乏组织力、领导力和战斗力的政党。我们党如果不能实现党内和谐,必将影响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影响执政效率,从而影响到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实现。因此,党内和谐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
其次,从和谐关系本身的内涵和要求来看,党内民主对国家人民民主将起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内法制将对国家法制起保障和推动作用,党内的团结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党内成员之间的诚信友爱和平等相处将对全社会成员起示范和榜样作用……党内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再者,党内和谐不仅与社会和谐密不可分,也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执政党在现代政治体系中不仅有着其他任何组织不可替代的功能,同时它自身又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党内和谐涉及到党员之间、党员和领导之间、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和谐相处,本身就是整个社会大和谐体系中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党是一个拥有7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全党7000多万党员的和谐关系,对实现全社会和谐的意义是不可估量的。
推进党内和谐的对策思考
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推进党内和谐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是实现党内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只有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更好地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而一个团结和充满活力的政党是和谐政党的必备条件。实现党内和谐,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保证党员成为党内的主人和发挥党内的主体作用。
规范党内生活,努力维护党内三大和谐关系,是实现党内和谐的核心和关键。一是要不断促进党内党员和党员之间的和谐关系,维护党内同志之间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承认错误和接受监督,努力营造一种同志之间的鼓励批评、欢迎监督、闻过即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民主氛围。二是要不断促进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和谐关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决不允许党内任何同志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也不允许党内存在“一盘散沙”的现象,更不允许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拆台。三是要不断促进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之间的和谐,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要求,同时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另外,党的下级组织也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本级组织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严肃党的纪律,贯彻落实好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是实现党内和谐的机制和保障。党内和谐必须靠机制和制度来保障,这就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真正做到在党内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党章是党内法规制度的核心,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也是维护党内和谐的总章程。因此,必须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这是实现党内和谐的根本保证。要严肃党的纪律,增强法规制度的约束力,加大对违反法规制度的查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真正使党内法律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努力依靠制度和机制来实现党内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