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民生工程信息报送通报
1—5月民生工程信息报送通报
今年1—5月,县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仪府办函〔〕1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有力地助推了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但是,仍存在部分单位报送信息不主动、质量不高、不准确等现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于后。
一、信息报送工作较好部门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广电局
县以工代赈办、县环保局、县农劳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报送人员不落实。根据仪府办函〔〕12号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应于4月底前将信息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县民生办。截至目前,县民政局、建设局、林业局、交通局、农业局、文体局、团委7个部门未按要求报送人员名单。
二是不按要求报送情况。按照要求,相关部门每月应上报不少于1篇民生工作简报信息,但从1—5月上报的情况来看,只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工代赈办、残联报送过简报信息,其余部门均未上报简报信息,各部门所做的大量民生工作未得到及时反映。
三是上报内容不规范。很多部门未报送本部门下属单位的工作进度,未按《民生工程进度情况表》报送情况。在上报情况时,未经领导审定,数据不实。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制度。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仪府办函〔〕12号文件要求,按时报送民生工程进度及信息简报。报送人员未落实的7个部门,务必于6月12日前将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民生办(设在县政府办督办股)。
二是努力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报本部门民生工程完成情况及完成百分比(二级单位的目标任务均由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并于每月2月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度。上报工作进度和工作简报信息时,要汇总后由领导签字或单位盖章,方可报送。
三是逗硬考核奖惩。县目标督查办、县民生办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部门信息上报情况,对不按要求上报进度信息的部门,按仪委发〔〕20号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县委、县政府年终考核民生工程时,将把信息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逗硬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