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市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市人民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被评为文明单位,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今年以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院党组以“巩固发展”为主线,在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管理,惩治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树检察机关形象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多样化、经常化,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抓好班子,率先垂范
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也是创“先进检察院”的关键,只有建好班子,才能带出一支作风过硬,业务优良的检察队伍。
1、学习理论,增强敏锐性。
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了中心学习小组制度。班子成员规定了专门的学习时间,专门学习记载。通过扎实的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强化了公仆意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订各项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党组又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使干警的党性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立场观点、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大大提高,班子领导能力、宏观决策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协调应变能力,整体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2、抓团结,提高战斗力。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有战斗力,只有团结一心,才能带领全院干警克服工作上的困难,完成各项任务。市院坚持把班子内部的团结作为成功的基石,常抓不懈。建立了班子成员共事原则,即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通气不隔阂,互相信任不猜疑,互相理解不推过,互相帮助不称功。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讲风格;工作上多补台、不拆台,多谋事,不谋人,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形成了顾全大局,互相尊重的良好风气。同时,坚持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效地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院内的人事变动、工作调整、经济支出、岗位轮换等重大决策,都让班子成员出谋划策,形成高度共识,实行公开化、民主化,每个成员人心舒畅,班子有了强烈的责任感和向心力。
3、发挥表率作用,增强感召力。
院党组成员身先士卒为人表率,树起干警学习和工作的榜样。检察长经常深入办案第一线,与干警同吃同住同办案,解决问题,分析问题。为了把争创“团结、廉洁、创新、实干”领导班子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增强班子成员的战斗力,制定了班子建设的具体规定,做到“四个加强”、“五个禁止”、“六个承诺”。副检察长为了院的基础建设,出点子,想办法,求节约,保发展,不仅是一名红管家,而且是身先士卒的带头人。其他班子成员也不示弱,工作中积极主动,率先垂范,成为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的无声号令。
二、以人为本,垂炼队伍
为建设一支素质高、形象好,能打硬仗的检察队伍,市院坚持以人为本,狠抓了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
1、教育整顿不放松,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为了给全年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院党组在春节前安排全院进行了学习整训。春节后,按照政法委的部署,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整训,有力地增强了干警的理想信念,解决了执法为谁及人生观、价值观等问题。切实增强了每位干警的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并层层签订了廉洁自律责任状。2月春季整训,班子、队伍建设整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向任长霞学习活动。
2、专业培训不放松,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今年,我们先后组织人参加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名干警参加远程教育,名干警进入党校大学学历教育。组织庭审观摩,组织反贪、民行、渎职干警人进行业务培训。
3、关心干警不间断,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一是从政治上关怀,今年,名干警被接纳了中共预备党员,名干警被转为正式党员,名检察官等级晋升。二是以干警及家庭生活大事为契机,送温暖、献爱心,坚持做到“几个慰问”:一是干警家中有婚丧大事的;二是干警生病住院的;三是干警直系亲属重病的;四是干警子女考学参军的;五是干警外出办案时间较长的。一年来共慰问干警及家属余人次,得到了家属对干警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实效性。组织义务献血,见义勇为捐款,帮扶贫困捐助,篮球比赛等等,开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演讲比赛。
三、规范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只有建立健全严格而有效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正执法。管住干警必须有完善的机制,市院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管理的规章制度,推行了规范化管理。
1、完善人员进出机制。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和《司法警察条例》等各项规定,按照省、市院下达的检察编制进行精编减退,合理设置机构,严格编制管理,做到严把进人关,严格按规定呈报审批。99年来,没有违反规定调进一名干警,把住了入口。为疏通出口,按照中央六部委《关于清理调出不适合做政法工作人员的通知》和鄂政法[1994]第5号文件等规定,对长期病休和达到离岗年龄的干部办理了离岗退养手续,做到了出口畅通。
2、狠抓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省院下发的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研究了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的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对司法警察实行统一编队管理。二是严格督促司法警察履行工作职责,纠正过去存在的以检代警,有警不用的问题,明确用警派警、警务协作等工作制度,督促司法警察全面履行九项工作职责,发挥了司法警察在参与办案,保障办案安全中的积极作用。三是组织司法警察专业技能培训,做到“一熟、两懂、三会”,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四是积极改善司法警察办公条件,确定设立警务办公室,增加办公用房,添置办公设备,警械警具。通过规范化管理,先后省院一行交流,省内30余家单位来院参观学习。
3、完善办案管理机制。该院狠抓了办案中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年初,院党组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和《廉政建设责任状》,规定了从检察长到干警的工作职责。为了落实安全办案、文明办案等制度,院在原有17条办案纪律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案硬性规定,如询问证人一般原则上要求在证人单位调查取证;必须在检察院取证的,则要通知证人单位纪检部门派人将证人送达,取证后由该单位纪检人员将证人领回;传唤犯罪嫌疑人后,如不需采取强制措施,则必须由办案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送到其单位或家中,并要求该单位纪检部门或其家属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等等。制定了《关于办案程序的有关规定》、《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初查管理的规定》、《关于职务犯罪案件纪律规定》,主动推出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实行了从初查到结案回访一整套管理办法,受到人大的充分肯定。上述制度的推行,没有出现一起越权办案、违法办案的情况。
4、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为了加强了对干警执法全过程和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该院认真实行自侦案件的“一案三卡”的制度,严格发放和填写“办案告知卡”、“办案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实行从初查、立案、拘留一支笔审批,杜绝了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监督制度化,从而保证了执法的社会效果。坚持了自侦案件进行案后回访制度,让纪检监察部门到办案单位,找有关当事人就办案程序、文明执法、干警作风等提出意见,并对办案人员的廉政情况作出综合考察。如发现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指出、严厉查处,同时还制定了个案终身责任制,不管今后谁调离岗位,就案件的质量、定性准确与否都要负责,建立健全了对办案全程的监督。今年以来,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特约检察员制度,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5、完善了机关管理机制。一是规范会议制度,制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和检委会议事规则,院务会议规定,设置了检委会秘书,保证了会议的效果;二是健全完善了机关制度,保证了文书印章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责任十分明确;三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四是完善了领导值班、干警考勤、机关安全、车辆管理、档案管理一系列规定,使全院工作井然有序的进行。
四、履行职能,拓展检察业务
今年以来,市院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反贪、批捕、起诉、民行、技术、控申等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有声有色,成绩突出,在市均名列一、二名。
(一)突出“严打”整治,刑事检察工作成效明显。
维护稳定是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今年以来,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件人,经审查批准逮捕件人,追捕人,不批准逮捕件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件人,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件。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件人,其中起诉至同级法院件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件人,不起诉件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件人,因证据不足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件人,正在审查件人。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保障严打效果。院始终坚持把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七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于此类案件,在稳、准的基础上快捕快诉,从严办理。对于危害社会治安较突出的盗窃等案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上级组织的阶段性的专项斗争,积极参与配合,确保整体的严打效果。
二是积极开展引导侦查活动,提高办案效率。今年,院根据上级安排和办案质量的需要,在公安局设立了引导犯罪侦查室,由干警常驻侦查室引导侦查,既提高刑事案件的侦查破案速度,又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为该院准确快速批捕起诉提供了依据,为稳准狠地打击犯罪提供了保障。
三是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积极开展“维权活动”。为了“执法为民”,院在今年的刑事检察工作中,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提到了议事日程。对少数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慎用检察权,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给予出路和悔过自新的机会。如今年办理的件抢劫案件,其中有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