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

条据书信范文 发布时间:2010/9/7

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

第一,从贯彻十六大精神和落实“三个服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政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民政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担负着繁重的任务。在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要在民政工作中贯彻好十六大精神,落实好“三个服务”的要求,就要靠不断地开拓创新,包括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的创新。民政信息化建设,是在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迫切要求,对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这是今后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大踏步前进的思想基础。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也提出了推进工作手段信息化,在民政工作中广泛运用信息技术的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切实落实。

第二,切实提高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要转变陈旧的观念,改变习惯于手工办公的做法,学习并适应远程会议、网络联系、信息共享等现代办公形式,实现政务办公的电子化、自动化和网络化,使办事程序更加规范,办事过程更加透明,办事速度更加快捷,办事方法更加便利,办事效果更加理想,从而提高民政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技术在更新,管理方式在变革,民政工作队伍只有迎接这个挑战,适应这一形势,才能加快民政事业的发展;工作人员只有面对这一现实,不断地提高、完善自己,才能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同时,要充分整合政务信息资源,不断完善民政公用政务平台;要管理和服务两手抓,积极开发社会事务管理与公众服务的“便民”工程;要加大综合性平台软件和各项业务软件的开发力度,并广泛推广;要推动信息系统向基层延伸,并尽可能地加快延伸速度;要加强网络的维护与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要建立健全有关民政信息化建设的规章制度,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第三,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大力推动民政工作的制度创新与“三个转变”。民政部门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政务,其意义不在电子,而在政务;不是简单地追求计算机化或者政府上网,而是要利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手段,促进民政工作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与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为我们指明了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方向。要把民政信息化建设与民政工作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结合起来,促进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实现民政政务和管理服务的法制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