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水务局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

常用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7

某县水务局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转作风,抓落实,鼓干劲,促发展”活动安排,按照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促进落实、优化环境的工作目标,县水务局郑重向社会各界承诺:

一、牢记宗旨,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基层、为群众多办好事、办好实事。

二、求真务实,加强作风建设。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用心想事、用心做事、用心抓落实。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现象,掀起比能力看业务,比干劲看热情,比实绩看贡献“三比三看”的工作热潮,努力打造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争一流、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自律树形象的水利干部队伍。

三、贯彻落实县委五种机制,全力实施“十大工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用足三心,激活三情,以扁平化管理改革为核心,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上创新,有效落实“开拓进取创新机制”;在岗位职责精细化程度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定上创新,有效落实“干事创业责任机制”;在工作实绩考核上创新,有效落实“争先进位竞争机制”;在奖优罚劣措施上创新,有效落实“奖优罚劣激励机制”;在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各项活动上创新,有效落实“真抓实干落实机制”。全力实施县委“十大工程”中涉及水利的城市开发建设“精品工程”纳家户生态园珍珠湖土方工程和桥梁工程、纳家户排水工程、设施农业“富民工程”、塞上江南田园风貌“增靓工程”、生态建设“着绿工程”、城乡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窗口工程”和“十件实事”中的1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实施解决群众排灌行难“利民工程”和防汛抗旱“安全保障工程”,使水利各项工作掀起“浪头”、激起“浪花”。

四、依法行政,规范审批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兴水。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十项制度,集中受理14项行政审批事项,符合条件的限时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办理取水许可证,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15日内办结;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初审答复;对在河道、沟道、渠道管理范围内占地建设,建设跨沟、穿堤及在泛洪区、蓄滞洪区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其它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或给以一次性告知;汛期24小时值班,接到险情报告及时赶赴现场;搞好农村自来水供水服务,接到管道损坏、排水不畅等群众举报电话,以最快时间赶到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接到水事案件及水事纠纷举报电话,及时赶赴现场解决。

五、接受监督,推行阳光政务。大力推进“四公开”,即:办事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执法依据公开、热点问题公开。凡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水利事项和工作,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工作中发现违反纪律的行为和现象,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的监督电话是。

县水务局

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