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

常用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12/29

供电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

()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不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电力公司考核我局的年度业绩责任目标全面完成,促进建设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现代公司发展目标的早日实现,根据《电力公司基层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签约双方名称:

考核方:供电局 (简称甲方)

责任方:区供电局 (简称乙方)

二、责任书制定依据:

电力公司基层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

电力公司基层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期限从元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四、年度业绩责任目标:

考核指标

年度计划值

考核责任部门

一、考核基本指标

1

销售(业务)收入

以财务部下达计划文件为准

财务部

2

成本三费

3

流动资产平均占用额;

4

流动负债年末余额

5

资本性支出完成率

96.00%

6

资产优良率

95.50%

7

不发生生产(基建)人身死亡事故

0次

安全监察部

8

不发生农电人身死亡事故

0次

9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电网、设备、火灾事故(含农电)

0次

10

不发生重大电网、设备、火灾事故(含农电)

0次

11

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0次

12

不发生人员责任的交通事故

0次

13

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并发挥作用

健全

监察部

14

科级及以上干部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0次

15

不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0次

16

不发生影响和损害供电局形象的事件

0次

17

不发生职工上访、集体上访以及其他影响企业稳定的事件

0次

思想政治工作部

局办

二、业务指标

1

本年度宁夏电力公司财务基础工作评比进入前二名

实现

财务部

2

落实审计意见、执行审计决定

100%

审计部

3

售电量

6.12亿千瓦时

营销部

4

线损率

5%

计划发展部

5

应收电费余额

150万元

营销部

6

动力用户(含商业)抄表正确率

100%

7

居民用户(含磁卡表)抄表正确率

≥99.9%

8

陈欠电费回收率

≥40%

9

营业差错率:

1、电费差错率(含磁卡表用户)

≤0.5‰

2、供用电合同:

a.动力用户(含商业)签订率

100%

正确率

100%

b.居民用户(含磁卡表)签订率

≥50%

正确率

100%

考核指标

年度计划值

考核责任部门

3、业扩报装:

营销部

a.供电方案答复时间

符合规定

b.图纸审查时效

符合规定

c.竣工验收

符合规定

d.装表接电(计量中心除外)

符合规定

4、新装用户电能计量装置正确率

100%

5、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完好率(包括表计故障率)

≥98%

6、表计异常处理时效

符合规定

10

用户举报投诉率(含农电)

同比下降20%

监察部

11

年稽查电电量

大于100万千瓦时

用电稽查所

12

城市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

99.5%

生产技术部

13

城市供电可靠率

99.98%

14

35kv输电、10kv配电线路跳闸率

同比降低40%

15

同业对标进入全国供电企业前30名

达到

16

农网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

96.85%

农电工作部

17

农网供电可靠率

99.86%

18

乡镇供电所实现规范化管理(局验收标准)

2个

19

有人员责任的事故(障碍)

0

安全监察部

20

有人员责任的10kv及以上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次数

0

21

外力破坏事故(障碍)

0

22

工程任务及决算完成率

100%

基建部

23

工程任务达标投产(创优)率

100%

24

土建工程优良率100%

100%

25

物资管理及招标规范化

达到

26

合同管理合规合法

达到

法规与企业

管理部

27

基础管理

班组建设、管理体系建设达标

28

班组标准化管理达标(局验收标准)率

≥80%

五、考核管理与奖惩:

1、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和所签订的责任书目标,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努力完成各项考核目标。

2、甲方按照考评规定对乙方在责任期限内对第四条款的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月度跟踪评价、季度考核分析,并在考核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予以奖励。

3、奖励兑现按供电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六、附则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第四条款指标完成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法规与企业管理部上报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及调整的申请等材料,甲方在期满考核时予以适当考虑。因电力公司政策变动或有其它要求随时进行调整。

2、考核兑现一律按现任在岗人员进行(在岗时间不足考核期者,按实际在岗时间算)。

3、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4、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约双方及甲方归口考核部门各执一份。

5、本责任书解释权属局长办公会议。

甲方:供电局 乙方:区供电局

局长: 主任:

党委书记: 支部书记:

年二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