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阶层结构总体分析

综合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8

中国当代阶层结构总体分析第2页

教育也没有保障。工人贫困的第二个原因是他们承担着改革的成本,通过他们下岗来解决国有企业的一部分困难,他们下岗经后,国家并没有弥补过去“不足额工资”的欠帐。
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城乡差别还将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由于农村人口过多,农村和城市存在着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观念,年收入元的农民的生活水平可能和年收入7000元的工人差不多。所以,很难在超越城乡之上建立全社会的阶层模型,历来把“农民”作为一个独立阶级划分出来,现在还难以改变这个状况。
改革开放20年来,农民处于分化之中,在农村出现了乡镇企业工人、乡镇企业管理干部、私有工商业主、农村知识分子(包括教师、农业科技人员等)等多种社会角色。其中有些角色已经不是农民,而和城市中相应的角色接近,但不完全相同。如乡镇企业工人和城市里的工人,城乡的私有企业主,其收入来源和生活方式正在逐渐接近。所以,像这样城乡接近的阶层就可以划在一起。如私有企业主既包括城市的,也包括乡村的。工作较固定的乡镇企业工人也可以划归工人阶层。但是,在农村他们和农业劳动者相比毕竟是少数。“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身份依然存在,几千万流动民工还是农民身份,只有少数精英能够真正融入城市之中。
城乡分割,人为地把人分为两种身份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正在逐渐消失。但是,它还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作用。要完全打破城乡分割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中间阶层比重太小,社会阶层呈金字塔结构。
西方学者提供的资料表明,发达国家中间阶层是一个占比重最大的阶层,一般占社会就业人口的20%到40%。社会结构呈橄榄球形状。而中国的情况不同,中间阶层比重在11.8%左右,比发达国家小得多。中国的中下阶层和下等阶层比重过大,社会阶层结构呈金字塔状。
金字塔状的砖瓦建筑是稳定的,因为它重心低。而金字塔状社会结构是不稳定的,这是因为下层比例太大,想改变自己地位的人太多。一个社会大多数人没有“恒心”,希望通过社会变动来改变自己的境遇,社会就不稳定。一个社会有较多的人自认为属于中间阶层,这个社会就比较稳定。此外,中国由于中间阶层太小,中下阶层的比例过大,社会消费能力也受到限制,实际市场容量和12.5亿人口不相称。每当经济不景气时,启动消费十分困难。
中间阶层是现代社会的主流,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引导和规范现代社会价值观的主要力量。更为重要的是,中间阶层是上层社会和底层社会之间的缓冲层,在缓和社会阶层冲突中有着重要作用。中间阶层太小无疑会对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有诸多不利。
中间阶层太小是与中国的现代化程度有关,但中间阶层发展过于缓慢与上等阶层垄断过多的社会资源有关。
上等阶层中的不少人财富和权力的获得渠道不透明高级官员,国家银行及其它国有大事业单位负责人,大公司经理,大中型私有企业主。他们的财富、声望、权力,都处于中国社会的顶端。他们是全社会所关注的,但不一定都是全社会所敬重的。他们中的有些人的人格甚至受到社会怀疑。
这是因为他们财富和权力的获得渠道不透明。
由于目前干部选拔制度中的种种弊端,中国的选官有时不是选优,而是选劣。这样,有些取得了高位的人不仅得不到尊重,反而引起了人们的种种猜疑。再加上官场腐败问题的严重,有些处于高位的人的形象就蒙上一层灰色的阴影。官员成为社会上流传的各种顺口溜的批评和嘲弄对象。
位居社会上层的国有大型企业经理处于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他们的权力缺乏监督,他们很容易拿到大笔不该拿的钱,被揭露后成为罪犯(被揭露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激励机制,他们该拿的钱也没有拿到。有的人为企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退休后社会地位大大跌落。所以,他们中间有的人在退休前大捞一把。经理阶层还没有市场化(进入新世纪肖有时展)。他们的功过主要不是靠市场评价,还是靠行政部门评价。
大中型私有企业主是人们羡慕和猜疑的对象。人们羡慕他们的财富,猜疑他们财富的来源。对善于抓住机遇、奋力拼搏的成功者,人们是佩服的。对于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而发财的私有企业主,人们视之为社会公害。由于有些大中型私有企业主是利用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经营机遇、政策漏洞、权钱交易等种种不同的情况发财的,他们的财富是在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同时得到的。所以,人们对这个阶层有一种异样的心态。按照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私有企业主就是资产阶级,资产阶级迟早是要消灭的。“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政策还是法律,中国共产党都没有明确放弃消灭资产阶级的主张。所以,私有企业主总觉得头上有一把悬剑。说不定这把悬剑什么时候会掉到他的头上。他们担心他的财产可能一个早上化为乌有。对私有企业的法律定位过于迟缓,私有企业主长期心神不定。他们中有些人把资产转,向国外,为自己开一个“太平门”。1999年九届二次全国人大修宪才正式确定了私有经济和和国有经济的同等地位。这使他们的情绪才稳定下来。江泽民的“七一”讲话使他们心里更加踏实。但是,他们遗憾没有在宪法中确立“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内容。
总之,在众目睽睽中的上等阶层并不都是众望所归,心态稳定、实至名归,这个阶层虽然处于社会上层,但社会并不是全然认同他们。由于上等阶层垄断着社会资源且多有腐败传闻,被有些学者称为“垄断精英”而倍受指责。
各阶层和受教育程度不完全对应一般说来,每个人的社会地位与其受教育的情况是正相关的。以美国为例,资本家阶层和名牌大学教育相对应,上中阶层和学院毕业相对应,中等阶层与中学毕业和大学毕业相对应,工人阶层和中学教育相对应,下等阶层和小学文化相对应。(约瑟夫.a.卡尔:《美国阶级结构》,彭华明译第97页)但是,中国当前不是这样。有些上等阶层的人受教育程度不是很高。这种现象在财富地位上最为明显。例如,在大中型私有企业主中,受过大学教育的不是很多,有的是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有的是当年因政治原因得不到上大学的机会。相反,受过大学以上教育的人,在财富地位上多数处于中等甚至中下层次。这种现象与转轨时期财富的流动无序有关。近年来发财不仅仅是靠知识文化水平,而是靠机遇(这中间有很多偶然因素),靠大胆和务实,靠社会关系。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一定有这些条件。
在权力地位和声望地位方面,过去不讲学历,改革开放以来,学历越来越重要。在省部级以上的干部当中,绝大部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当然,学历只是给人们一个初始定位,受什么样的教育,就可以分配到什么工作岗位。在他定位以后的地位升迁中,学历虽然还有一定的作用,但主要看工作业绩和人际关系。
从这里也可以看到,各阶层之间,在财富、声望、权力方面,有整体发展错位现象。如知识分子的声望地位高,而财富地位低,私有企业主财富地位高,而声望地位低。这种错位说明现有的社会分层并不是很稳定的。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权力地位高、财富地位低的人期望得到财富,和权力地位低、财富地位高的人期望得到权力,他们之间有时互通有无,成为权钱交换的渠道由些而通。
阶层冲突与社会安全
中国目前的社会阶层还没有完全形成阶级意识,没有成为自为的阶级。从这个意义上说,现有阶层之间也就不可能有自觉的阶级斗争。
但是,各阶层之间利益并是不完全一致的。阶层间还会有一些利益摩擦和利益冲突。这种摩擦和冲突有时是很激烈的。不过,目前这种冲突和摩擦是自发的,不是自觉的,是个别的,不是全局的,是经济的,不是政治的。这些摩擦和冲突不能认为是阶级斗争。
然而,对阶层间利益冲突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发展下去,也会危及社会安全。从前面介绍的中国社会结构的特点可以看出,中国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社会。当前,有几个容易触发的危险点,只要我们对这个危险点高度注意,积极化解,事先防范,就可能缓和阶层冲突,保证社会安全。
第一个危险点:工人利益受到侵害引发劳资冲突劳资冲突较多地发生在私营企业和小型外商投资企业之中。不少私有企业劳动条件恶劣,工人在缺乏基本劳动保护的环境中劳动。在不少私有企业里的外来民工的处境非常恶劣。在这类企业里,劳资矛盾十分尖锐。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在东南沿海一些小型外商投资企业里,工人的状况和有些私营企业差不多。工人的利益和安全得不到保障。雇工劳动权益被侵害的事情并非个别。这些企业里的雇工大多是单个或小群体的外来农民,面对很不充分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加上劳动者之间的激烈竞争,他们只能被迫接受不公正的条件,在企业里,又没有保扩他们利益的劳工组织。地方政府急于引进外资发展地方经济,在劳资矛盾中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企业一方。在劳动力的买方市场上,分散的劳动者面对有组织的企业,只能处于被宰割的地位。工人对待资方不公正的待遇采取的对策是:“跳槽”,离开这家企业,另找新的工作;消极怠工;破坏机器(深圳曾发生过一起纵火案,却使一些无辜者受害)。这些都是单个人或小群体行为。在个别地方和企业,在矛盾比较尖锐的时候,工人也曾自发组织过罢工,但范围不大,影响面小,常常被资方另招来的新工人所瓦解。有的罢工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投资方作些让步,但事后资方很快将罢工组织者开除。
这些劳资冲突虽然没有发展为重大的社会事件,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是很危险的。
劳资冲突不仅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也发生在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过程中(企业兼并、拍卖、破产)职工的利益得不到合理的安排或没有听取职工的意见,是近两年来劳资冲突的一个新的爆发点。
自1996年以来,因资产重组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在各地常有发生。在企业兼并破产以后,国有企业的工人实际上已成为雇佣劳动者。生活困难、心理落差和对私有企业的传统观念,使得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矛盾变得空前尖锐。在国有企业干了几十年的工人和兼并这家企业私人雇主最容易发生冲突。
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历史包袱也会引发劳资冲突。前面已经分析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不是足额的.他们的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本应是工资的一部分,但这一部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