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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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现疑点,实施有针对性的稽查;预警信息反馈模块——对监控结果的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和反馈,实施再监控。(三)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是关键
1、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光荣感。可以在税收基本法中明确纳税人权利的具体内容;把税法宣传重点放在唤醒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上,突出对纳税人权利保护规定的宣传;政府和税务部门要采取实际措施体现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
2、注重税法宣传的广泛深入和持之以恒,使纳税人了解税法,提高遵从意识。要注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宣传税法,使纳税人认识到税收的意义作用,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不仅要加强正面宣传,而且要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增强震慑力。不仅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喜闻乐见,而且要注重与纳税服务相结合,以增强税法宣传的实效率。
3、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威慑作用。要在法律上,明确税务机关完整的、独立的、强有力的税收强制权,保证税收执法规范化。税务稽查全面实行一级稽查制度,注重以计算机为依托进行稽查监控,实现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外分离,使税务稽查日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抓好税收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的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大对涉税犯罪打击力度。
4、推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可以借鉴日本的“蓝色申报表”制度和法国abc管理办法,加强纳税信誉等级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增强依法纳税自觉性,比如对a级企业,可以免除当年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年检,每三年一次纳税检查,可以优先享受各种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对b类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对c类企业重点管理,重点加强涉税辅导,帮助改进其财务管理,提高其依法纳税水平。
(四)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是保障
1、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税务干部培训和教育。重点抓好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涉税法律法规、wto相关税收规则、财务会计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培训;强化技能训练,培养精通国际国内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同时,要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激励机制,逐步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和岗位专业等级制,把专业水平和能力与干部的使用和利益有机结合,建立学、考、用一体化的选人用人机制。
2、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考核标准,认真组织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特别要把人民来信、纪委查办案件、审计出的问题和执法检查查出的问题等方面的结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把执法评议考核与公务员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以此作为评价工作优劣、评定执法人员等级、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要及时建立起责任追究信息反馈和检查落实机制,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人。
3、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在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以执法检查、执法监察为重点的内部监督;二是优化办税服务体系,建立执法透明机制,完善外部监督。同时从制度上要把党风廉政责任制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分解落实到执法责任制中,做到关口前移,对照执法责任制确定的重要执法岗位和事项,选择最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行为的执法环节,由监察部门和执法部门制定完善相关监督制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