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

综合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7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

对公司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讲稿

按照省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对省公司系统今年上半年新提拔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首先,我代表省公司党委和纪委对同志们走上领导岗位表示热烈祝贺,衷心祝愿同志们在新的岗位上工作顺利,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开展廉政谈话,既是干部提拔的一项重要工作程序,也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证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公司党委对加强廉政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省公司党委对新提拔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充分认识接受廉政教育的重要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一名勤廉兼优的合格干部。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认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我党是一个有着50多年执政历史的工人阶级执政党,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业绩。目前从全党的形势看,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正是因为党的各级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我国才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同时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有些地方和部门违反纪律的问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形势看,自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党组非常重视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教育和监督,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狠抓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行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新的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平稳推进、逐步深化的良好势头,为国网公司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正如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组长祝新民同志在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也必须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存在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二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尚须进一步加强;三是少数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在决策“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四是落实招标活动管理制度不够规范,违规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
省公司党委和王远璋总经理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宣传教育,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源头防腐,为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但违纪违法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省公司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86件(次),初核线索46件,纪检监察部门新立案18件,共处分21人。1-5月,公司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7件(次),初核线索15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件。
综合分析目前的情况,省公司系统在反腐倡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一是盲目决策,擅自担保,甚至内外勾结,造成大额资金外流。省公司系统有关单位在历史上存在因决策失误和担保行为不规范造成大笔资金流失,还发现个别市供电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着潜在的资金风险。二是在工程和物资招投标上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少数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搞“权力寻租”,收受贿赂和回扣,更有甚者,少数单位和人员公开截留资金,进行私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三是在资金管理上设立帐外帐,搞体外循环,或者借给亲朋好友经商谋取个人私利。四是一些领导干部和业务主管部门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在房子、车子、机子、票子、“帽子”的问题上,不按程序办事,喜欢个人说了算,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攀高比阔,严重脱离群众,造成不良影响。五是以电谋私,在用户工程和报装接电中,捞取个人好处,有的吃里扒外,与窃电分子串通一气,联手作案,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特别是,省公司系统已经发生少数领导干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尽管有些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但暴露了我们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对财务监管不规范、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力、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必须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反腐倡廉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确保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二、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最近,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公司系统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理论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积极投身于构筑惩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中。
第一,认真开展廉洁自律思想教育。一是要突出抓好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重点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廉政条规,作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培训班必修内容,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二是要继续抓好警示教育,认真剖析公司系统近两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把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三是要积极开展廉洁自律示范教育,大力倡导艰苦创业、节俭办事、朴素生活的作风,树立和宣传廉洁自律先进典型。
第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认真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做到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今后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第三,自觉接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要监督内容为: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要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机制,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既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又要防止出现名为集体负责、实则无人负责的现象。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今后,省公司要派员参加每个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二级单位要派员参加所属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点加强征求群众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环节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是加强对三项谈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较多、内容具体的领导干部,必须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参与考察,提交会议讨论前必须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严格执行纪委书记任前备案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专题内容。
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做勤政廉政典范
无论是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还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都离不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中之重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勤政廉政的典范和表率,党员干部既是廉政建设的主体,又是职工群众监督的对象,更是落实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责任人。新提拔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首先意味着党和人民寄予的希望更大,对自身工作提出的要求更高,各位新提拔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一,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党员是旗帜,干部是标尺。职工群众时刻关注着党员和干部的作风和形象,我们要在通过理论培训加强自己党性修养的同时,更加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增强党性修养是一个艰苦的、长期的过程,贵在自觉,新提拔干部要能够从高、从严要求自己,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的精神,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尊重老同志,自觉拒腐防变。年轻干部在成长的过程中,将面临众多的诱惑和考验。要以平常的心态、坚强的意志接受各种考验。要淡薄名利,正确对待组织、对待群众、对待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新提拔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五不准”等规定,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和制度,并做好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保持乐观向上精神,勇于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