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执政为民集中教育学习体会
学术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1
公务员执政为民集中教育学习体会
在全区召开“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区委书记强调,开展本次集中教育活动是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在新起点上推动全区更好更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按照物价局党支部针对活动开展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近期,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机关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应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正是实际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坐标,面对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努力做到谋有高度,干有落实。
一、树立“五种意识”
树立五种意识:树立受托意识。在我们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来自人民。领导干部只是作为人民的代表,受人民委托掌握和行使权力。人民把权力交给领导干部,是让领导干部代表他们的利益,忠实地为他们办事。树立责任意识。权力、责任成正比关系。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担多大的责任。干部的职位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干部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树立绩效意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搞政绩,必须体现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谋利益上。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按照江泽民同志要求的那样,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努力追求第一流的业绩,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同物价部门的具体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奉献意识。只有为政清廉、无私奉献,才能真正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领导干部必须用正确的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要严以律己、克己奉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淡泊名利,防微杜渐,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树立监督意识。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员对领导干部、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大力拓宽民主渠道,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依靠广大群众实施有效监督。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变事后监督为事中和事前监督,坚持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加强个人修养,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
二、培养“五种能力”
根据雷杰书记要在坚持廉洁勤政上树立新形象、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再上新水平的指示,我们有针对性的强化价格鉴证人员的五种能力:一要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要更加深入、系统、扎实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价格鉴证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鉴证人员的基础理论水平。二要不断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价格鉴证人员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想方设法,破解鉴证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在应对挑战、克服困难中开创价格认证工作新局面。三要不断提高务实创新的能力。要以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以科学的体制,先进的方式方法,推动价格认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四要不断提高价格认证服务群众的能力。坚决贯彻执行《济南市市中区价格鉴证援助办法》,对符合价格鉴证援助条件的公民给予援助,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价格鉴证服务。五要不断提高鉴证人员的廉洁自律的能力。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树立新时期、新机遇形势下价格鉴证人员新形象。
三、完善价格鉴证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本次集中教育活动是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在新起点上推动全区更好更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作为价格认证中心来说,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和价格鉴证援助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体现,对于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特制定《济南市市中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和《济南市市中区价格鉴证援助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山东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山东省价格鉴证援助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价格鉴证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价格鉴证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