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防范与化解

行政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7

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防范与化解第2页

〉、依规及时核销,消化不良贷款。采取依规定标准核销不良贷款的措施,要明确一个原则,就是核销的贷款必须是确系无法收回的原则。对此,要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按照规定要求,拿出充足的核销依据,通过上报审查批复后方可核销。对有一线收回希望的贷款也不能列入核销范围。切实防止有关责任人对收回难度大的贷款、人情贷款借机予以核销。另外,还要奠定一个基础,即,及时按比例提取、提足核销呆帐准备金,并做到专款专用,奠定依规核销贷款的资金基础,保证及时消化掉那些确实无望收回的贷款。
五、清收不良贷款的法律对策
农村信用社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是化解不良贷款的最后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能够发挥信用社职工无法比拟作用,除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外,还可运用以下法律武器来保护贷款的合法性、有效性。
〈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在条款中对借款人和保证人进行条款约定。即,在借款人到期不予归还贷款本息时,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扣收贷款本息、罚息及由此造成的其它费用款项。
〈二〉、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债权,直接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履行债务。根据《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主张权利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一种方式,从中断时起,诉讼期间重新计算。催收通知书是主张权利的重要证据。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为了防止逾期贷款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导致丧失法律保护。农村信用社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及时发出催收通知书,催收通知书应当由债务人签字,签署回执。当借款人和担保人等有关人员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时,农村信用社往往在这时束手无策,但可以根据《公证条例》的规定,申请公正机关派出公证员进行“现场行为公证”,现场行为公证是法律认可的有效证据。但农村信用社往往忽略了这种行之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办法。
〈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的财产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四〉、行使代位权。当借款人无力履行债务,但同时借款人都却享有别的债权,农村信用社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借款人的债权。
〈五〉、建立贷款催收和不良资产清收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有渎职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贷款或资产无法收回或因个人行为造成超诉讼时效丧失法律保护的,应根据《刑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取消一定期限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六、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提高全员素质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为什么“源源不断”,其重要原因就是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运作一直处于落后的信贷文化中,落后的信贷文化比不良贷款更可怕,因为不良贷款是可以用多种办法化解的,但落后的信贷文化却会制造源源不断的新不良贷款,虽然把培养全新的信贷文化在最后论述,但治理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最根本的办法却是培养健康的、全新的农村信用社信贷文化。
〈一〉、如何理解农村信用社信贷文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形式的“文化”也随之被引入,如“企业文化”正被大大小小的企业作为一种企业的建设而倡导着,这些带有抽象意义的说法已经被广泛的接受。但信贷文化是什么,我们还不能给它一个正确的定义,但在信贷政策、程序、操作、审计、控制、管理的全过程,农村信用社每个单位都有一套多年形成的习惯做法、机构设置、思维方式、培训管理程序,这些占信贷业务主导地位的做法的总和,就构成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文化。信贷文化的产生并不是凭空产生的,管理层鼓励什么、限制什么、惩罚什么、甚至单位领导的言行,都对信贷文化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文化的现状
(1)、信贷观念落后。①将利润视为第一还款来源。一笔贷款到期借款人能否偿还本息,主要取决于是否有充足的现金回笼,利润是不能直接用来偿还贷款的。以为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的,当应收、应付、未达帐款、库存成品、半成品、库存原材料、累计折旧等帐项存在时,利润并不等于现金,以利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时,就可能误导信贷决策。②过分注意担保的作用。担保只是保证贷款偿还的一种手段,取得了保证和抵押品并不能保证贷款的如期偿还。即使再好的担保和抵押品也不能将一桩交易由坏变好。事实上在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活动中,经常可以看到这种现象,在贷前调查时,信贷人员首先考虑的不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主营业务是否产生充足的现金回笼,而考虑的是有无抵押物和担保单位,却没有考虑抵押物变现也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风险,扣罚担保单位有可能又拉倒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③没到期的贷款就是正常的贷款。受“一逾双呆”贷款分类制度的影响,认为没有到期的贷款就是正常贷款,,从而放松了对未到期贷款的日常管理和对借款人的监督检查,一旦贷款逾了期、出了问题才引起重视。④片面强调“存款立社”。将存款规模作为考核的中心,以存款多少论英雄,忽视了资产质量的考核与管理,这就造成了个别信用社暂时繁荣兴旺,却埋下了资产质量隐患。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典型例子。存款是资产业务的前提,但并不是立社之本,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人均利润才是立社之本,生存之本。
(2)、信贷管理落后。①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完整的信贷档案可以帮助信用社提高资产质量、减少贷款损失,然而在这方面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存在着信贷档案不完整、纪录要素不全、信息反映失真,没有明确的存档、检查、借阅制度等问题。②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从贷前调查看,没有坚持执行实地、多人、多方、全面的贷前调查原则。从贷时审查看,由于各种关系的存在,有些贷款审批小组在审查时跟着有关领导和信贷管理权威人的思路走,不敢或不愿提出自己的异议,结果集体审批变成了变相个人审批。从贷后检查看,大部分农村信用社都存在着把贷款发放出去就不管了,到贷款到期才去催收,不能及时发现借款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③信息管理不畅。农村信用社以乡、镇、区为单位设立法人机构,相互之间信息沟通不及时,使有些借款人在多家信用社借款,增大了贷款风险。
(3)、信贷人员素质落后。①专业能力差。在现实的农村信用社信贷员队伍中,很少人脱产参加过信贷管理知识的学习,大部分只是参加过短期零星的培训。及少人真正系统的学习过企业管理、企业会计、企业财务分析。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专业能力差,不能正确分析风险和应对风险是造成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②职业道德差。任何制度都不可能严密到一点漏洞都没有,所以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就必不可少,如果信贷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企业忠诚意识,他们就会去补堵漏洞,而没有职业道德和企业忠诚意识的人就会去“钻漏洞”。在对信用社的经营效益来说是有天壤之别的。所以有的贷款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就利用手中的职权钻信贷管理的漏洞,发放人情贷款、领导贷款、垒大户贷款、超权限贷款、自批自贷贷款、先斩后奏等贷款,盈生了不良贷款产生的土壤。
〈三〉、如何培养农村信用社健康的信贷文化
落后的信贷文化是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产生的温床,培育健康的信贷文化包括管理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等方方面面。
(1)、以“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为切入点。贷款五级分类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是旨在促进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揭示农村信用社贷款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收回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为判断、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引导信贷管理人员关注影响贷款偿还的最本质因素,并通过发现的问题努力将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是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队伍素质的需要。风险贷款五级分类包含了大量具体的定量分析和综合定性分析,覆盖的知识领域包括信贷分析、会计原理、经济管理、法律法规、计算机技术等等,知识含量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风险贷款五级分类法作为培育农村信用社健康信贷文化的切入点可从几个方面表现出来它的关键作用。①有助于从制度上提高信贷人员素质。与原来实行的“一逾双呆”贷款分类法相比“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的知识含量很高,信贷人员要正确实行这套方法,就必须具有起码的信贷分析、会计原理、经济管理等知识,可谓知识含量高、要求高。通过在推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中淘汰一部分低素质人员,鼓励现有人员不断通过培训和在实践中自学,从而普遍改善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信贷知识结构。②有助于在系统内形成信贷交流平台的建立。“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的标准和工具,客观上为信用社信贷交流提供了统一的分析框架和信贷语言,也就是这套框架和语言包括了从理念、定义、操作、程序等方面上有了一整套规范内容。“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一旦成为主流,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各种违规、违法的操作行为,在贷款调查分析中各种大话、套话、外行话、虚假话就都没有了市场。③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信贷理念。“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的分析核心是借款人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现金静流量,并将其视为第一还款来源,虽对担保和抵押也给于高度重视,但不能替代第一还款来源的主要作用。这在客观上要求信贷人员经常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收集借款人关键的财务信息,认真分析企业的现金静流量。通过对经营活动和现金静流量的关注,促使信用社以债权人的身份,更多地介入到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中。④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识别信贷风险。“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要求对未到期的贷款和正常贷款也要进行监控。一笔贷款从发放之日起就要连续监控,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和变化及时将其化分到适当的档次,并对其采取不同的措施。这种做法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识别贷款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有助于从流量上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
(2)、以加强信贷队伍建设为基本点。信贷队伍素质的状况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