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年与社区关系的基本评估及对社区青年工作的若干思考
行政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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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青少年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但是,也要看到共青团参与社区建设还处在探索和发展阶段,远未能适应我国社区建设蓬勃发展的迫切需要。今后,共青团应当围绕社区建设中的一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把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第二,围绕青少年文化需求开展的社区文化活动势头强劲;但文化设施和文化阵地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社区文化活动发展的“瓶颈”,我们必须进一步千方百计挖掘社区文化培育的功能。在社区建设中,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是最基本的内容之一,也是创建青年文明社区的一个重要目标。调查结果显示,在居民和青少年最需要的服务中,列在第1位的是社区青少年文化服务;在居民和青少年最感兴趣的活动中,列在第1位的也是社区文化和娱乐活动。这些表明,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在社区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如何形成适应大众需求、为居民和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社区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社区居民和青少年的文化需求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如何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文化,是社区建设必须解决的一个紧迫课题。在这方面,共青团组织具有明显的优势。近年来,各地团组织在参与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积极开展适应群众需求的文化活动,如“大家乐”等,受到了社区居民和青少年的欢迎,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落后短缺的文化设施之间的矛盾。事实表明,这一矛盾已经成为严重制约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发展的“瓶颈”。值得注意的是,在文化场所和设施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现有文化场所和设施的利用率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文化场所和设施建设是培养社区居民和青少年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的重要载体和硬件保障,应加强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在社区文化建设这个课题中,我认为理论界们要重点研究如何进一步千方百计挖掘社区文化培育的功能,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上重构社区主义道德体系;从理论层子面上看,必须通过渗透大文化教育的概念,建立和完善包括社区公德、社区家庭伦理美德和社区职业道德在内的新型社区思想道德体系;从实践层面看,必须通过社区文化的培育,激发居民的公共需求,增强其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提高社会公共场所众的公益意识和责任意识。第三,适应青少年需求的技能培训是社区青年工作的重点之一,需加以规范和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但最根本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是人的素质的竞争。因此,在社区青少年多元化的需求中,青少年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十分突出。调查显示,社区青少年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十分旺盛,愿望十分强烈。以青年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为主导,因地制宜地广泛开展青少年知识和技能培训,是团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一个最佳切入点。近年来,各地团组织针对社区中的不同青年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知识和技能培训,适应了不同层次社区青年的需要。但是,在社区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培训中,也存在着组织不够严密,片面追求数量,忽视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和指导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从本次调查的数据来看,社区青年十分青睐高新技术和实用技能培训。如“计算机软件操作”、“互联网知识”、“计算机组装和维修”、“法律知识”、外语知识、汽车驾驶、烹饪知识和股票知识等可以看出,社区青年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与过去相比,前瞻性和实用性的特点更加突出。第四,社区青少年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给予了积极肯定的评价,但共青团维权工作的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大力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发挥自身作用的一个重要领域。调查结果显示,在社区中青少年最希望共青团组织来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29.7%),其次是政府主管部门(27.6%)和司法机关(26.9%)。社区青少年对共青团组织的维权工作,从总体上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是基本满意的。但是也必须看到,社区内青少年群体的结构比较复杂,外来和流动的青少年数量较多,经常处在变动之中,这势必给共青团的维权工作增加难度。在青少年权益保护方面,还有一个非常矛盾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就是一方面青少年非常希望团组织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他们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优先考虑的是找政府主管部门(29.9%)、司法机构(28.8%)、相关社区机构(17.9%)、本单位领导(6.9%)和消费者协会(5.7%)来解决和处理,其次才考虑找共青团组织出面调解(3.1%)。这种现象反映了在社区青少年和共青团组织之间,存在着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的矛盾。一方面,团组织的职能决定其必须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团组织又缺少必要的权力和手段去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在一种两难境地。这就要求团组织今后要更好地开发、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优化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外部环境,以更好地履行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第五,社区建团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呈现出小型、多样、协作的发展趋势;但仍要进一步拓展空间,夯实基础,增强活力,扩大覆盖面。社区实行的是高度开放自治的管理制度,与过去的“单位制”存在巨大的区别。同时,市场经济又带来了青年流向与分布的巨大变化,新兴青年群体大量流入和混居在社区内,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社区,但又游离在社区团组织的传统组织架构之外。在这种情况下,共青团在社区的组织建设遇到了严峻的挑战,过去传统的组织设置形式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出现了许多需要填补的新的领域和空间。本次调查数据表明,社区建团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存在着不少空白点,需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接受调查的青年中,认为应该加强团组织在社区工作力度的占84.3%,这在相当程度上反应出社区青年的内在要求和迫切愿望。在社区建团问题上,各地团组织从实际出发,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如上海市和沈阳市的团组织在社区居委会建立了团支部,在社区建立了团委(团总支),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团工委,形成了三级组织网络,把流动团员也尽可能地吸纳进来,强化了团组织对社区各个青年群体的管理和指导。深圳市和青岛市的团组织则十分注意在社区团组织和驻区团组织之间牵线搭桥,形成共建关系。同时,他们还积极发展团组织的外围关系,如各种兴趣组织和民间团体,努力整合和开发社会资源,延长了团组织在社区内的工作手臂,形成了“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事务共管,文明共创”的工作格局。根据调查中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今后在大力推进社区建团的同时,也不放松单位建团,在社区团员管理方面,试行团员双重团籍的管理制度,驻区单位的团员既接受本单位团组织的领导,又接受社区团组织的指导,双向履行团员义务,加强团员的属地化管理。同时,积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共青团社会化运作机制,增强社区团组织的自转力,通过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来解决经费、团干部来源和活动阵地等问题,保持内在活力,实现滚动式发展,开创社区团建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