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制度学理论 改进作风促审判
坚持制度学理论 改进作风促审判
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来,省法院党组认真按照省委、省直党工委的要求和部署,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摆上班子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位置,作为提高班子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的一件大事认真抓好。我们坚持领导带头,抓好制度建设,联系法院实际,结合“一教育三整顿”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审判工作。
一、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切实保证理论学习的扎实开展
“不立规矩,无以成方圆”。我们深深感到,理论学习与其他工作一样,要使之正常化、规范化,重在制度建设,贵在抓好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直党工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通知》下发后,院党组抓住契机,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的各项制度,把强化理论学习的领导责任制、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作为加强理论学习的关键,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具体工作协助抓、各庭处室领导共管齐抓的理论学习领导机制。
(一)抓表率,进一步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院党组把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的时间、内容、方法等作了具体的安排。学习中,围绕如何理解我党80周年的历史经验;如何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和对法院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如何围绕党在新世纪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党员干部如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需要等五个专题展开了学习讨论。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学习活动,做到带头学原著,带头搞宣讲,带头搞调研,带头写感想,带头提思路,不仅在中心组学习中带头发言,而且在“七一”讲话学习班上带头交流心得体会。其他党组成员都能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踊跃发言,话思想、谈认识、写体会,使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有了明显提高。学习中,党组成员经常深入院机关各庭处室和利用到下级法院开会、调研等机会抓学习指导,促进了院机关和全省法院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抓到位,保证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为了抓好学习的落实,我们在学习措施上做到“四到位”:一是组织到位。7月1日,我们组织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职工和广大干警收看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电视实况。从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组织干警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每周五下午为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或个人学习时间,每周二下午为各支部学习时间。并建立了严格的学习考勤登记和请假制度,确保学习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二是领导到位。党组书记、院长亲自过问和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7月2日,院党组立即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各庭处室领导参加的学习讨论会,畅谈聆听江总书记重要讲话后的感想和认识。院长就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作了发言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服务到位。院机关党委根据学习内容和研讨专题,及时为各支部开展学习活动提供了《新世纪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材料专辑》等学习辅导资料,并于7月25日,邀请省委党校党建教研室主任教授为省法院机关广大党员干警作学习《讲话》辅导报告。四是督促到位。院机关党委多次对各庭处室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了解,召开全院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学习情况进行小结和讲评,进一步促进了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开展。
(三)抓落实,进一步把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制度化轨道。一是院党组结合省法院工作实际,及时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对全省法院学习《讲话》精神作出了部署,要求各级法院充分认识“三个代表”的每一个方面都同法院工作紧密相连,既是法院工作必须坚持的总的指导思想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达到的目标要求,也是检验和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坚持公正司法的基本保证。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院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政治任务。并对学习中注意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二是为了进一步把学习引向深入,根据省委书记、副书记、省直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同志关于深化《讲话》学习的要求,省法院及时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安排意见》,针对前段学习的情况,提出了着重把握和加深理解九个方面的内容,分专题开展讨论,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三是按照“七一”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第三轮创建“党建先进单位”活动,研究制定了《关于省法院机关深入开展第三轮创建党建工作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新一轮创建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四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闽委组[]1号《关于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省法院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对考核的目的和意义、内容和标准以及考核的办法和考核结果的使用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部门和个人的理论学习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考核内容和具体要求,使机关的理论学习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入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我院党组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与审判工作紧密相联密不可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具有普遍的重大指导意义,也是指导我们做好人民司法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改革、坚持公正司法的基本保证。依法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是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务;依法保障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形成和繁荣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法院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院党组在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从政治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认真思考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在全省法院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有力地推动了队伍建设,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的完成。
(一)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寻找差距,查摆问题、改进工作。在“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中,院党组认真领会“七一”讲话精神实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各种形式向法院干警、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对照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的要求,从思想、作风、党性观念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我对照检查,深入分析了队伍状况,针对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和干部队伍中存在少数干警思想境界不高,上进心不强,缺乏勤奋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对群众有厌烦情绪或态度生硬的现象;办案作风拖拉,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不自觉遵守法院规章制度等问题,要求各级法院予以高度重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从而使教育整顿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二)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做到立说立行,推进体制改革创新。
院党组在认真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的基础上,按照“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着眼于解决改革与创新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省法院和全省法院队伍在“一教育三整顿”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做到立说立行,边整边改。针对有的法院执行“收支两条线”还有漏洞、少数人员借用外单位车辆、省法院机关个别干部违反房管政策多占公房、外出执行公务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查处纠正。省法院机关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警的行为,院党组结合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修定了《关于法院工作外出执行公务有关行为规范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庭处室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具体的办法和措施;执行庭制定了《关于强化执行干警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严禁接受当事人吃请、应邀旅游,严禁违法查封、扣押、拍卖等;行政庭建立了“四个必谈”的思想工作制度;经一庭制定了《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意见》;民庭制定了《民事法官行为准则》等等,从制度上保证干警廉洁从政,严肃执法。在抓好省法院机关整改建制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各级法院把搞好整改工作作为抓队伍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考评。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最容易影响司法公正、影响法院形象的问题,要通过整改使之得到有效的遏制。要求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严格遵守《准则》,加强道德修养,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建立起一套符合法院队伍实际,便于操作和检查的各项管理制度。
同时,省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改革,针对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秩序和司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有关再审案件的立案标准,规范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推进了审判监督制度的改革;建立了重大、复杂、疑难民事案件庭前交换制度,完善人民法院收集证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诉讼证据制度;在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前提下,探索普通程序简易化的有效途径,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扩大了刑事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建立了能够造就高素质法官的用人机制,确定审判人员与非审判人员科学合理的比例,从而进一步优化了法院队伍结构。
(三)以“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